這樣一來,就發現了該公司原出納會計王某的一宗貪汙舞弊案。
王某原來在該公司擔任出納會計。2001年8月由於該公司發現王某管理的賬目非常混亂,所以已經把他辭退了。順藤摸瓜,10月25日王某被抓獲,如實交待了他的犯罪事實。
王某在1998年從一家職業中專畢業,先後到幾個單位任職,但是時間都不長就被辭退。2000年6月,經過熟人介紹王某來到一家剛剛開業的公司擔任出納會計。雖然他在工作中經常出現小紕漏,但是礙於熟人的麵子老板隻好睜一眼閉一眼。
2001年3月,老板叫王某帶著1000元現金去某會計師事務所辦理企業驗資審計手續。而事實上王某根本沒有去辦,而是把錢放入了自己的腰包。2個多月以後,老板又叫他提取1500元現金去南開區政府經濟服務中心辦理營業執照項目變更手續,王某又故伎重演把錢放入了自己的口袋。
後來,在老板的過問下王某就想方設法要平這個窟窿。他在無意中發現了一本自己不久以前購買的天津企事業單位專用收據,便靈機一動來到一家農貿市場,花了30元錢刻製了“會計師事務所財務專用章”和“南開區經濟服務中心現金收訖”兩枚公章。回到公司以後,精心偽造了7張專用收據然後夾入了賬目中。
王某自以為這件事情做得天衣無縫,可是他忘記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的古訓。
先“借款”然後想方設法把賬抹平
2001年9月,因為涉嫌貪汙犯罪江蘇省連雲港市建材總公司原副總經理曹玉忠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經查,曹玉忠在擔任該市建材總公司財務科長期間,於1997年2月指使會計胡某將單位售貨款2萬元記在他個人集資款的賬上,從而將公款侵吞。在他擔任副總經理期間,又於2000年7月前後2次從公司財務上個人借款9萬元,後來通過做假賬的辦法把這9萬元借款衝平,將公款侵吞。
陰謀一旦暴露,行凶報複事件發生
值得警惕的是,會計人在伴隨著挪用公款、貪汙的同時還有其它一係列行凶報複事件的發生,給社會造成的危害更大。
2001年3月30日,湖北省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2次公開審理,對發生在該市城區的“8·14”雇凶傷害案以及孝感市財政局基本建設科會計陳亮的挪用公款案作出一審宣判,以挪用公款、故意傷害罪並處陳亮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陳亮在1996年2月至2000年3月期間,采用多種手段相繼挪用公款1428萬元。與此同時還多次密謀、策劃傷害基本建設科科長熊某某。為此陳亮出資5000元購買了一輛摩托車。2000年7月17日上午,陳亮雇傭他人騎摩托車將上班途中的熊某某撞倒。由於熊某某傷情較輕,所以他又於8月14日中午繼續雇用他人騎著摩托車尾隨下班回家的熊某某,半途中將熊某某砍成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