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0章 私設黑賬,釀成偷逃稅大案(1 / 1)

2001年4月10日遼寧省鞍山市地稅局稽查局查處了一起偷逃稅款特大案件,涉案金額922.45萬元。

早在2000年7月27日,鞍山市地稅局稽查局就接到了群眾舉報,稱鞍山德氏冷飲食品有限公司隱匿產品銷售收入,偷逃稅款金額巨大。稽查局迅速與鞍山市公安局稅偵分局組成聯合調查組,在當日下午實施突擊檢查。然而,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王某和會計郭某等人以種種理由拒不交出私設黑賬。調查組人員果斷采取措施,查獲了這家公司的黑賬、記賬憑證、報表及其它有關材料。

經查實,鞍山德氏冷飲食品有限公司從199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違反《稅收征收管理辦法》和《會計法》規定私自設置內外2套賬簿隱瞞收入、利潤,進行虛假納稅申報,以達到偷逃國家稅款目的。

1997年至1999年的3年間,這家公司偷逃地方各項稅款總計達216.7萬元,被依法課征滯納金106.4萬元、罰款108.3萬元。另據國稅部門查實,這家公司還偷逃增值稅228.2萬元,被依法課征滯納金148.7萬元、罰款114.1萬元。

上述這家企業的違法行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仍然以遼寧省鞍山市為例,該市在2001年4月開展的《會計法》執行情況大檢查中發現,全市4232個單位在自查階段共查出違紀金額1.3億元。而在260戶企業的重點檢查中查出84戶企業存在違紀金額達5500萬元。

檢查再一次證明,不少連年盈利的企業“利潤”的確是靠做假賬做出來的。

做假賬的主要表現在2個方麵:

一是隨意調整利潤 做假企業從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利益實際出發,編造利潤和各項財務指標。例如某大型企業在2000年度將應該進入成本費用的3180萬元進入到了待處理財產科目,從而使得財務報表少體現虧損3180萬元。此外該企業2000年度通過少提社會保險費以及下崗職工工資、現金坐支等,使企業少報虧損440萬元。

二是超標準報銷。一些行政事業單位招待費超支比較普遍,手機費用報銷控製不嚴。會計基礎工作不規範、專用收款收據代替正規收費收據,甚至“白條”入賬。與此同時賬簿登記刮擦、塗改和憑證與賬簿不符的現象也時有發生。

當地有關人士分析認為,“做假賬”屢禁不止的原因,一是企業藉此偷逃稅收,侵占國有資產,非法獲利,或是為了完成利潤指標。二是會計人職業紀律鬆弛。三是有關方麵查處不力,做假賬一般查不出來,查出來無非罰錢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