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音樂教育哲學理論研究成果運用於器樂教育中的必要性(2 / 2)

音樂教育哲學的研究成果表明,器樂教育工作的存在意義在於其深層次的人文價值,也在於其對人類社會音樂文化的豐富所做出的巨大貢獻。器樂工作者必須認識到其自身並非一個單純的音樂演奏技師,而是為創造本時代的精神文明成果的貢獻者。由此可見,器樂教育並非社會其他領域的附屬品,而是必需品。這一研究成果為器樂教育提供了理論基礎,有力地肯定了器樂教育工作的存在意義。

二、音樂教育哲學的研究成果指導著器樂教學的發展方向

當前諸多器樂教學課堂中,器樂教師往往會借助自己的演奏向學生示範教師本人對作品的理解,學生亦將教師的演奏方式作為模仿的對象。學生模仿得越像,教師就越發滿意,如果學生不能和教師的要求保持一致,便很難得到理想的成績。應該說,這一教學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進學生演奏技術的提高。然而,學生的音樂理解能力的發展卻受到了相當大的阻礙。

音樂教育哲學的研究成果認為,語言是器樂教學過程中的重要手段,教師應該借助這一手段向學生傳授器樂演奏技巧,啟發學生去理解音樂作品內涵,以此幫助其音樂作品理解能力的提高。因為同一部器樂作品在不同環境和不同的時代背景下具有不同的特點,因而器樂演奏者無須反複去揣測數十年甚至百年前的作曲家的創作初衷,以求複製出與作品創作之初完全一致的演奏風格,也不應以某位演奏大師為藍本進行模仿。這一舉動的結果是導致同一部器樂作品將像機器一樣發出同一種聲音,令該器樂作品失去其時代。

顯然,器樂教師的本職工作並非反複向學生示範某些樂段,告訴其應該如何理解音樂作品,而是應該“啟發”學生,使其對音樂作品有著自己的理解,培養其音樂理解能力。與此同時,器樂教師還應鼓勵學生借助器樂的演奏技巧恰當地表達出學生本人對作品的理解。

綜上所述,在器樂教學的過程中借鑒音樂教育哲學的理論研究成果,對教育主管部門而言,在其製定器樂教育專業發展方針的過程中是具有重要參考價值的。從長遠來看,要全麵提升器樂教學質量,推動我國音樂教育保持可持續發展的態勢也需要借鑒音樂教育哲學的理論研究成果。

(注:本文為2012年湖南省教育廳科學研究項目《音樂教育哲學在器樂教學中的運用研究》的研究成果)

參考文獻:

[1]管建華.21世紀音樂教育學科研究展望[J].交響,2001(1).

[2]曲真真.用雷默的《音樂教育的哲學》解讀中小學音樂教育新課程標準[J].江蘇社會科學,2008(1).

[3]蔣玲玲.試論音樂教育哲學的重要性和必要性[J].戲劇之家,2012(7).

[4]BennettReimer.音樂教育的哲學[M].北京:人民音樂出版社,2003.

[5]郭聲健.音樂教育新概念[M].長沙:湖南文藝出版社,2007.

[6]鬱文武,謝嘉幸.音樂教育與教學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

[7]鄒愛民,馬東風.音樂教育學[M].北京:人民音樂出版社,1996.

作者單位:湖南藝術職業學院

(責任編輯:曹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