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你問我答第四關 其他財務報告(1 / 3)

報表附注的內容是什麼?

附注是財務報表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報表使用者了解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應當全麵閱讀附注,附注相對於報表而言,同樣具有其重要性。

附注應當按照一定的結構進行係統合理的排列和分類,有順序地披露信息。

什麼是中期財務報表?

中期財務報告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附注。

中期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應當是完整的報表,其格式和內容應當與上年度財務報表相一致。

當年新施行的會計準則對財務報表格式和內容作了修改的,中期財務報表應當按照修改後的報表格式和內容編製,上年度比較財務報表的格式和內容也應當作相應調整。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應當在中期利潤表中單獨列示。

上年度編製合並財務報表的,中期期末應當編製合並財務報表。

上年度財務報告除了包括合並財務報表,還包括母公司財務報表的,中期財務報告也應當包括母公司財務報表。

上年度財務報告包括了合並財務報表,但報告中期內處置了所有應當納入合並範圍的子公司的,中期財務報告隻需提供母公司財務報表,但上年度比較財務報表仍應當包括合並財務報表,上年度可比中期沒有子公司的除外。

中期財務報告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供比較財務報表:

(1)本中期末的資產負債表和上年度末的資產負債表。

(2)本中期的利潤表、年初至本中期末的利潤表以及上年度可比期間的利潤表。

(3)年初至本中期末的現金流量表和上年度年初至可比本中期末的現金流量表。

財務報表項目在報告中期作了調整或者修訂的,上年度比較財務報表項目有關金額應當按照本年度中期財務報表的要求重新分類,並在附注中說明重新分類的原因及其內容。無法重新分類的,應當在附注中說明不能重新分類的原因。

中期財務報告中的附注應當以年初至本中期末為基礎編製,披露自上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後發生的,有助於理解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變化情況的重要交易或者事項。

對於理解本中期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有關的重要交易或者事項,也應當在附注中作相應披露。

中期財務報告中的附注至少應當包括下列信息:

(1)中期財務報表所采用的會計政策與上年度財務報表相一致的聲明。

會計政策發生變更的,應當說明會計政策變更的性質、內容、原因及其影響數;無法進行追溯調整的,應當說明原因。

(2)會計估計變更的內容、原因及其影響數;影響數不能確定的,應當說明原因。

(3)前期差錯的性質及其更正金額;無法進行追溯重述的,應當說明原因。

(4)企業經營的季節性或者周期性特征。

(5)存在控製關係的關聯方發生變化的情況。關聯方之間發生交易的,應當披露關聯方關係的性質、交易類型和交易要素。

(6)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範圍發生變化的情況。

(7)對性質特別或者金額異常的財務報表項目的說明。

(8)證券發行、回購和償還情況。

(9)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的情況,包括在中期內實施的利潤分配和已提出或者已批準但尚未實施的利潤分配情況。

(10)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5 號——分部報告》規定應當披露分部報告信息的,應當披露主要報告形式的分部收入與分部利潤(虧損)。

(11)中期資產負債表日至中期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之間發生的非調整事項。

(12)上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以後所發生的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的變化情況。

(13)企業結構變化情況,包括企業合並,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共同控製或者控製關係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購買或者處置,終止經營等。

(14)其他重大交易或者事項,包括重大的長期資產轉讓及其出售情況、重大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取得情況、重大的研究和開發支出、重大的資產減值損失情況等。

企業在提供上述(5)和(10)有關關聯方交易、分部收入與分部利潤(虧損)信息時,應當同時提供本中期(或者本中期末)和本年度年初至本中期末的數據,以及上年度可比本中期(或者可比期末)和可比年初至本中期末的比較數據。

企業在確認、計量和報告各中期財務報表項目時,對項目重要性程度的判斷應當以中期財務數據為基礎,不應以年度財務數據為基礎。中期會計計量與年度財務數據相比,可在更大程度上依賴於估計,但是企業應當確保所提供的中期財務報告包括了相關的重要信息。

在同一會計年度內,以前中期財務報告中報告的某項估計金額在最後一個中期發生了重大變更、企業又不單獨編製該中期財務報告的,應當在年度財務報告的附注中披露該項估計變更的內容、原因及其影響金額。

什麼是合並財務報表?

合並財務報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及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業集團整體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財務報表。

母公司,是指擁有一個或一個以上子公司的企業(或主體,下同)。

子公司,是指其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為另一公司所控製的公司。子公司在法律地位上屬於獨立的法人,財產是獨立的,債務承擔上也以其自己的財產為一般擔保。

子公司可分為全資子公司和擁有控股權的子公司兩種形式。我國對全資公司的設立有嚴格限製,隻允許國家授權的公司設立全資子公司。母、子公司都是獨立的法人,各自的財務實行獨立核算,但是母公司在每年度終結後,不僅要製作本身的年度財務報告,還要製作包括子公司在內的整個公司集團的年度財務報告。一個母公司可以擁有若幹個子公司,一個子公司又可以成為其它公司的母公司。通過這種層層控股的辦法,可以吸收大量資金,形成龐大的企業集團。采用設立子公司的辦法進行投資,可以減少投資者的風險。

如何確定合並財務報表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