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姨,你給評評這個理怪不得我爸吵我媽,多少好肉好菜不吃,非得去啃魚刺雞骨頭,差點害的我們一家人過不上來,這能怪我爸責怪我媽媽?咱現在的條件不能給好的比,比差的,比在饑餓線上掙紮的人好多了,不奢侈不浪費也行,可是她不該把雞骨頭往喉嚨裏咽呀?白白花了幾萬塊錢不說,要是真的不能把骨脖子骨頭從喉嚨裏吐來,出了問題,我們做兒女的怎麼去孝敬她?怎麼報答她對我們的撫養之恩情?稍微有點人性的人都知道應該怎麼去報答爹娘,孝敬爹娘,弘揚中華民族的孝道,傳統美德,而不是像秦落地那樣把娘活活砸死。鑒於這種情況,我建議我們的家庭得立個法,定個規矩,限製限製我媽的生活習慣,給爸提個醒。一、總則。為了爸媽的安全健康特製定本法律。二細則。(一)不準你們吃過夜的剩飯剩菜;(二)不準你們把帶骨頭帶刺的東西從嘴裏往下咽;(三)你們每頓飯必須炒連個熟菜吃,不能狼吞虎咽,要細嚼慢咽;(四)必須吃飽;(五)幹活的時候能幹動的就幹,不能幹動的不允許幹;(六)夏天熱了要扇電扇,不準出汗太多,汗流浹背(七)冬天冷的時候要多穿衣服,不能隨便脫,(八)床上的鋪蓋都要加厚;(九)及時接送二豹上學放學;(十)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澡,勤換洗衣服。其他的我就不多說了,有不全麵的地方由我媳婦嶽昀和妹妹秦杏梅作補充,正式成文後,從明天起開始生效。”
嶽昀剛想開口說給爸媽提個醒讓他們注意一下就算了,什麼立法不立法的。杏梅把話頭搶理我過來:“哥哥立法不嚴,沒有處罰決定,應該加進去,但是我一個法盲,不知道該怎麼處罰他們,請嫂子你說說吧。”
嶽昀知道這是爸媽在考驗自己對爸媽的孝敬態度,說:“爸!媽!你們心裏也別太難過,你們已經盡到了做父母的催兒女的所有撫養和教育責任,現在我們也都長大了,孝敬你們是應該的,你們不必要再那麼為我們吃苦,為我們節省了。我首先責怪媽媽一句,你真的不應該把雞肉連同雞脖子往下咽呀?你們老一輩在艱難的歲月裏吃的苦比我們多,盡量節省,掉在桌子上的每一粒米也舍不得把它扔掉,撿起來吃,遲到肚子裏,你們真正懂得糧食來之不易,粒粒皆辛苦,就像饑餓的人瀕臨於死亡的非洲人那樣知道珍惜食物。可是你不能過分啊,不能不去顧及自己的生命啊?原則上我同意你們兒子的這種立法限製,也同意妹妹對你們的處罰意見,但是你們畢竟是我們的老人啊!太嚴厲,太苛刻,你們會覺得我們太無情,太殘忍,為了避免類似情況的再次發生,我同意我的愛人進行家庭立法,限製舉手表決,少數服從多數。”“我舉手,我不同意哥哥和姐姐們的意見!”尚未分清對和錯的秦二豹舉起小手說。
“走,上學去!你跟著攪和啥?”熊猛拉過小兒子二豹說,“大人的事情,你聽著就算了,別亂說話!”
“就不!就不!我吃肉,讓媽媽啃骨頭。”二豹從爸爸的懷裏掙脫著說。
“二豹了,你過來,讓嫂子抱。”嶽昀看著怒目圓睜的丈夫和妹妹的眼神說,“有帶弟弟吃的,要知道分享,要知道孝敬咱們的爹娘,咱們需要吃,他們也需要吃,都需要從食物中增加營養,都吃,共同吃,不能都留給自己吃,這樣不好。過於貪吃,哥哥和姐姐會打你屁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