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一個國內低調且極具實力的民營企業,在2012年卻被媒體廣為報道。一場類似“國美內鬥”的大戲在雷士照明內部上演,先是公司創始人被迫辭職,投資人做董事長,隨後公司員工罷工、經銷商倒逼雷士要創始人回來。國內民營企業家、國際資本大鱷、企業投資人之間的角鬥不斷。既對企業造成了困擾,又影響了其正常發展,這場企業內部的暗戰可以稱得上近年的經典企業戰例,既凸顯出了商場的殘酷鬥爭和謀略博弈,又能從中得到企業運作的啟示。要了解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得先從雷士照明的創業人吳長江講起。
吳長江,原雷士照明總裁。1992年辭職後開始下海經商,兩年後與幾人合資成立了總資本10萬元的惠州明輝電器公司,主要生產電子變壓器。因吃苦肯幹,很快就賺了20多萬元,每個股東分了近4萬元。有了首次的成功,吳長江信心大增,在1998年與另外兩名同學一起用100萬元(吳長江出資45萬元,杜剛、胡永宏各出資27.5萬元)創建惠州雷士照明有限公司。股份占比為吳長江本人45%,其他二人55%。這也表示吳長江本人雖是第一大股東,但其他二人可以在關鍵時候牽製吳長江。這也就成為後來雷士照明出現危機的導火索。
公司建立後,雷士照明憑借質量可靠、服務到位的行業口碑,加上吳長江與合夥人共同努力開拓市場,使公司逐步發展起來。雷士能夠發展壯大的原因有三個:第一,在行業中最先建立專賣店。這既是雷士銷售網絡的雛形,也是渠道建立的開始。第二,開拓商業照明市場。這一點非常具有前瞻性也比較難以開展,但雷士以裝修公司及工程設計團隊為主要目標市場,並逐步占領了商業照明市場,由此保證了企業銷售量。第三,建立產品精神,提高雷士照明的品牌價值。以“光環境專家”作為產品精神,大幅提升了行業地位,為公司走向集團化發展奠定了基礎。
吳長江的管理能力,胡永宏的市場開拓能力,杜剛的資源調配能力共同協作,讓雷士照明僅僅5年,銷售額就達數億元。不過,在中國的生意場上曆來是能同貧苦卻無法共富貴。隨著企業規模越做越大,股東間的分歧也越來越多。
吳長江雄心勃勃,對於資本擴張的欲望也隨公司的發展而加強。其他兩個股東則相對謹慎,並逐步感到了來自吳長江本人的壓力。吳長江的想法是企業快速擴張並建立行業龍頭的地位。而其他二人則考慮未來的行業風險。於是,其他兩名股東開始幹預企業管理。為了安撫兩名大股東,吳長江將自己部分股份分給兩個合夥人。公司至此為止三分天下,每個股東股份均等。
不過,此一變故讓吳長江懂得企業籌碼的重要性。他運用自己最擅長的管理能力逐步將企業銷售渠道掌控手中,並進行渠道改革。改革方案是,將原本雷士的全國直營銷售網絡分成三十幾個管理運作平台。管理職能由原來的銷售逐步轉化為從貨品、物流、資金全麵獨立的網絡平台。最重要的一點是,這三十幾家網絡運作平台是獨立出來的,不再受雷士控製。這意味著企業對銷售網絡的管理權被剝奪,而由公司決策人單線控製。企業權力的流失讓其他兩名股東無法容忍,2005年11月,兩人聯合對吳長江施壓,打算將其擠出雷士。由於兩大股東的聯合施壓,最終吳長江答應以8000萬元退股並辭職。
不過,一手締造雷士照明的吳長江顯然不會輕易放棄。僅三天之後,全國各地經銷商突然群體施壓,逼迫其他兩名股東不得不各自以8000萬退出公司。由於強大的渠道掌控能力,吳長江此役獲得勝利。
之所以會出現這個局麵,有幾個原因:第一,多年來吳長江苦心經營雷士照明,雖說渠道建設並非完全自己建立,但自己的管理影響力已經逐步滲透進去,可以說渠道本身已經成為吳長江管理的一部分。第二,渠道改革使地方經銷商權力更大,利潤更為豐厚。所以大家都支持吳長江也是情理之中的。憑借著渠道商們的支持,吳長江成功地把昔日的同學、兩個大股東擠出公司。但隨後雷士麵臨著更大的問題:由於兩大股東的退股,雷士要支出1.6億元現金付給兩大股東。這導致雷士立刻陷入了財務危機,隨時麵臨資金斷鏈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