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從頭到腳 解讀四大悍匪異同(2 / 3)

而據公開報道,高一時的張君最愛看電影《少林寺》、最愛練武,而在其落網後,警員從他家中起獲《輕武器射擊實用手冊》、《國造槍械列傳》、《兵器》、《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攻與防》等兵器方麵的書籍。其中有的書籍在市麵上根本買不到。同時,張君還收集了大量重慶媒體刊發的“常德血案”的剪報。

東北“二王”案件距今已久,未能查閱到有關其興趣愛好的信息。

有此一說:

周克華和張君對社會的挑釁,與其對電影和書籍中暴力情節的渴慕究竟有沒有關係?這是一個古老又未被最終證實的話題。斯蒂芬·E·巴坎的《犯罪學》一書記述:許多實驗都證明,觀看暴力視頻在態度或行為上助長了人的暴力傾向。但這類研究隻能發現短期效應,大眾傳媒暴力情節在暴力犯罪方麵的作用仍不明確。同類研究中,最有意思的一項調查發現,美國國內殺人率在重量級拳擊賽後有所上升。

5, 作案地點和手法

槍殺、搶劫、蟄伏、再次作案,這是周克華形成的特有的犯罪節奏。案前周密踩點,作案時持製式手槍,有戴帽、蒙麵之類簡單偽裝,在搶劫現場慣於一槍爆頭,案後從容逃離。

周克華選擇在交通發達的城市作案,南京、長沙、重慶、武漢等地均彙集了水陸空等交通資源。另外,這些城市的城區地形複雜,適合逃逸和躲藏。作案地點每次都選在人群聚集區,且幾次作案均集中在同一區域。在長沙的4起槍擊案中,周克華的作案地點集中在市中心。

張君選擇作案地點與周克華的類似之處,在於二者均將鬧市區的銀行作為行凶目標。張君從單槍匹馬逐漸發展成一個團夥,以銀行押款車和大型商場的黃金櫃台為目標,每次作案都浩浩蕩蕩,人手一支槍。以1999年1月4日晚上的作案為例,張君率眾洗劫武漢廣場黃金櫃台,得手後,先是與趕來的巡警展開槍戰,重傷一名警察,然後駕駛搶劫的出租車,在漢口鬧市區邊逃邊開槍,嚇得路人魂飛魄散。與周克華相較,張君的選擇更為大膽,除了銀行之外,他還進行入室搶劫綁架、搶劫金店等。

二王的作案地點不像周克華和張君那樣有針對性,小偷小摸未遂後興起殺人,為避開追捕而一路流竄。二王首次作案是在醫院中,接下來在機械廠、路邊等地作過案。

心理探究:

“張君是團夥作案,因為有人接應,手段相對大膽;周克華單獨作案,不會像張君那樣鋪開那麼大的陣勢,他考慮更多的是如何快速得手,然後逃脫。”中國政法大學犯罪心理學研究所所長劉邦惠教授接受《博客天下》記者采訪時說。

西南政法大學偵查學教授鄭海分析認為:“一般規律來說,犯罪分子在選擇城市與地點時,都會結合自身的情況進行考量與踩點。同一地點集中犯案,則在於他對周圍環境已十分熟悉,便於輕車熟路快速離開。”對周克華而言,人們在鬧市區取大額款項的概率更大,而且人多嘈雜,便於周克華隱秘在人群之中。

6, 反偵查能力

周克華作案後,基本不乘坐交通工具,他喜歡步行。犯罪分子在作案後,第一時間選擇乘車,那說明他很慌張。步行可以緩解緊張,並且能夠有時間仔細琢磨下一步計劃。而且,步行可以靈活躲避監控係統。

周克華也從不住旅店,他藏匿在野外,睡在帳篷和睡袋裏。周克華在長沙作案流竄的兩年多時間內,一直在嶽麓區天馬野外墳地落腳。

在南京的監控視頻中,周克華走路外八字,雙肩以非常誇張的幅度左右晃動。作案後,周克華走路時則肩膀紋絲不動。他還以眼鏡、帽子、發套等工具輔助偽裝,斯文的外表與悍匪形象截然不同。

張君深諳“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在武漢作案時,他和同夥在市區與警察激戰後,又回到市中心的作案現場——武漢廣場,輕鬆躲過了警察的搜索。張君精研警察破案路數和犯罪心理學,在多地尋找當地女人作為情婦,依靠情婦做掩護,躲避搜查。

7, 所搶金額去向

周克華非常節儉,平常沒有大的開支和花銷。根據警方掌握的銀行資料,周克華所得贓款的大部分都分別彙入了前妻徐蓉的賬號,作為她及13歲兒子的生活費用。在南京作案回到重慶後不久,周克華在洗頭房裏認識了年僅20歲的張貴英。在南京劫殺司機搶走的20萬元,也存到了她的賬戶裏。重慶劫案後周克華也分給她幾萬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