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5章 像獵犬一樣追逐到底——參與債務人清算(2 / 3)

第二,法院接受申請。人民法院接到破產申請後即進行受理與否的審查、鑒定。受理債權人破產申請案件10日內應通知債務人,並發布破產案件受理公告;受理債務人破產申請案件後,應在案件受理後10日內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直接發布債權申報公告。

第三,債權人申報債權。債權人應當在收到通知後一個月內,未收到通知的債權人應當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說明債權的數額和有無財產擔保,並且提交有關證據資料。逾期未申報債權的,視為自動放棄債權。

第四,法院裁定,宣告企業破產。人民法院對於企業的破產申請進行審理,符合《破產法》規定情形的,即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並宣告該企業破產。

第五,組建清算組。按照《破產法》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自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的組成人員一般包括財政部門、企業主管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計部門、勞動部門、國土管理部門、社會保障部門、人民銀行、工商管理部門等部門的人員。清算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清算組成立後,一般都在法院的指導下,設立若幹個小組,負責企業職工的思想工作、財產保管工作、債權債務清理工作、破產財產處置工作以及職工的安置工作等。

第六,接管破產企業,進行資產處置等工作。清算組成立後,應接管破產企業的一切財產、賬冊、文書、資料和印章等,並負責破產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等。

第七,編報、實施破產財產分配方案。清算組在清理、處置破產財產並驗證破產債權後,應在確定企業破產財產的基礎上擬訂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經債權人會議通過,並報請人民法院裁定後,按一定的債務清償順序進行比例分配。

第八,報告清算工作。清算組在破產財產分配完畢之後,應編製有關清算工作的報告文件,向法院報告清算工作,並提請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破產程序的終結有3種情況:

其一是債務人與債權人會議達成和解協議。企業經過整頓,能夠根據和解協議清償債務,人民法院應當終結該企業的破產程序並且予以公告。

其二是破產財產不足以支付破產費用,人民法院應當宣布破產程序終結。

其三是破產財產分配完畢,由清算組提請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清算組按照破產分配方案在破產財產分配完畢時,立即向人民法院提出關於破產財產分配完畢的報告,提請法院終結破產程序。法院接到此報告後,應及時作出破產程序的裁定並公告此裁定,破產程序即為終結。

第九,注銷破產企業。清算組在接到法院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後,應及時辦理破產企業的注銷登記手續。

至此,破產清算工作宣告結束。

◎ 了解解散清算的特點

比較《公司法》對公司破產清算和解散清算的不同規定,解散清算有其自身的特點。

清算程序

破產清算進入破產清算程序,而解散清算進入一般清算程序。一般清算程序的內容是:

第一,確定清算人或成立清算組。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公司應在公布解散的15天之內成立清算小組,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則由股東大會確定其人選。逾期不成立清算組的,由法院根據債權人的指定成立清算組。請算組的職權包括: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製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清繳所欠稅款;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二,債權人進行債權登記。在清算組成立或者聘請受托人的——定期內通知債權人進行債權申報,要求其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對其債權的數額及其有無財產擔保進行申請,並提供證明材料,以便清算組或受托人進行債權登記。

第三,清理公司財產,編製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在這一過程中,如果發現公司資不抵債的,應向法院申請破產。

第四,在對公司資產進行估價的基礎上,製訂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包括清算的程序和步驟、財產定價方法和估價結果、債權收回和財產變賣的具體方案、債務的清償順序、剩餘財產的分配以及對公司遺留問題的處理等等。

第五,執行清算方案。

清算財產的範圍及作價。清算財產包括宣布清算時企業的全部財產以及清算期間取得的資產。清算財產的作價一般以賬麵淨值為依據,也可以重估價值或者變現收入等為依據。

確定清算損益。企業清算中發生的財產盤盈、財產變價淨收入、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歸還的債務,以及清算期間的經濟收益等作為清算收益;發生的財產盤虧、確實無法收回的債權,以及清算期間的經營損失等作為清算損失;發生的清算費用優先從現有財產中支付;清算終了,清算收益大於清算損失和清算費用的部分,依法繳納所得稅。

債務清償及其順序。企業財產支付清算費用後,按照下列順序清償債務:應付而未付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等;應繳未繳國家的稅金;尚未償付的債務。同一順序不足清償的,按照比例清償。

分配剩餘財產。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的分配原則,一般應按照合同、章程的有關條款處理,充分體現公平、對等,照顧各方利益。其中,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有限責任公司按投資各方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優先股股份麵值對優先股股東分配,剩餘部分按照普通股股東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國有企業,其剩餘財產要上繳財政。

第六,辦理清算的法律手續。企業清算結束後,應編製清算後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經企業董事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批準後宣布清算結束。其後,清算機構提出的清算報告連同清算期間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賬冊,經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後,一並報主管財政機關,並向稅務部門注銷稅務登記,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公司注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