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第三部門參與社會保障的依據及作用
社保觀察
作者:張斌倩
摘要:伴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政府在社會保障領域作用的局限性,第三部門通過各種各樣的方式參與到社會保障中,發揮著越來越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在對第三部門概念進行界定的基礎上,分析了第三部門參與社會保障的依據及其在社會保障領域發揮的作用。
關鍵詞:第三部門 社會保障 參與依據 作用
一、第三部門的概念界定
第三部門是一個十分龐大的組織體係,所包括的組織範圍也是十分廣泛。由於第三部門組織在性質、形態、功能方麵的區別,以及產生方式、運作方式、所處的法律製度和文化環境差異,人們的研究視角也有所不同,學界對第三部門的界定可謂紛繁複雜,但總體可歸納為四種方式:第一種是給出法律上的定義,世界上很多國家在法律上對屬於第三部門的組織有明確的鑒定;第二種是依據組織的資金進行定義;第三種定義方式強調組織的目的和功能,這種定義方法認為,隻要某個組織的目的是促進“公共利益”或“團體利益”,就可算做第三部門;第四種是由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非營利組織比較研究中心推薦的結構-運作定義,它的著眼點是組織的基本結構和運作方式。
簡而言之,筆者認為第三部門就是那些非營利且非政府性的組織的總稱。如果把人們的社會活動分為政治活動、經濟活動和社會活動這三大塊,那麼與之相適應,人們的社會組織也可分為三類即政府組織、營利組織和非政府非營利組織,其中,政府組織是第一部門,營利組織是第二部門,第三部門就是政府組織和經濟組織之外的以公共利益為目標取向、組織成員誌願參與的正式的自治性組織的總和。它具有組織性、非政府性、非營利性、自治性和誌願性五個主要的特征。
二、第三部門參與社會保障的依據
1.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理論
該理論是由美國經濟學家威斯波特最早於1974年提出的。該理論涉及到經濟學中的公共物品這個概念。公共物品是指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公共物品的這兩個特性使得花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