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市場經濟和現代企業製度要求下的市場型融資模式
經過第二階段的改革後,國有企業開始走向市場化經營、國有銀行的商業化經營也步入軌道,政府逐漸退出對企業和銀行交易中的直接幹預,改由市場調節。與此同時,我國的證券市場也日益成熟和規範化。1990年12月上海證券交易所和1991年7月深圳證券交易所相繼正式開業,標誌著證券市場開始向規範化方向發展,有了真正意義上的證券市場,並且其規模在不斷擴大。1992~2007年,境內上市公司(A、B股)由53家增至1 550家,股票總發行股本由73.22億股增至17 000.94億股,市價總值由1 048.15億元增至327 140.89億元。1990~2007年,國債發行額由197.23億元增至7 637.00億元,金融債發行額由64.40億元增至9 080.00億元,企業債發行額由126.37億元增至5 059.00億元。於是,企業的融資環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融資形式和融資工具也日趨多樣化,各種商業票據、債券和股票發展較快。根據市場經濟的運行規則和現代企業製度的要求,銀行和企業均為不同的市場主體,各自都作為理性的經濟主體來行事,以使其自身利益最大化。從而,兩者之間發生的關係必然是一種市場交易關係。企業的融資行為也就必然是充分考慮到其成本、風險與收益的理性選擇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