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固定資產的後續計量(2 / 3)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和×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一預計淨殘值)×月折舊率

【例6.10】承接【例6.8】,用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

(1)第一年折舊率=4÷(1+2+3+4)×100%=40%

折舊額=2400000×(1-2%)×40%=940800(元)

(2)第二年折舊率=3÷(1+2+3+4)×100%=30%

折舊額=2400000×(1-2%)×30%=705600(元)

(3)第三年折舊率=2÷(1+2+3+4)×100%=20%

折舊額=2400000×(1-2%)×20%=470400(元)

(4)第四年折舊率=1÷(1+2+3+4)×100%=10%

折舊額=2400000×(1-2%)×10%=235200(元)

4.雙倍餘額遞減法

雙倍餘額遞減法,是指在不考慮固定資產預計淨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期期初固定資產原價減去累計折舊後的金額和雙倍的直線法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應用這種方法計算折舊額時,需分兩部分進行。具體如下:

(1)使用壽命最後兩年以前各年,不考慮固定資產預計淨殘值,采用雙倍餘額遞減法。

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壽命(年)×100%

年折舊額年初固定資產賬麵淨值×年折舊率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年初固定資產賬麵淨值×月折舊率

其中

年初固定資產賬麵淨值=固定資產原價-已計提的折舊額累計數

(2)使用壽命最後兩年內,考慮固定資產預計淨殘值,采用平均年限法。

由於每年年初固定資產淨值沒有扣除預計淨殘值,所以在計算固定資產折舊額時,應在其折舊年限到期前兩年內,將固定資產淨值扣除預計淨殘值後的餘額平均攤銷。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額(倒數第二年的年初固定資產賬麵淨值-預計淨殘值)÷2

月折舊額年折舊額÷12

【例6.11】承接【例6.8】,用雙倍餘額遞減法計提折舊。

(1)最後兩年以前各年采用雙倍餘額遞減法:

年折舊率=2÷4×100%=50%

第一年折舊額=2400000×50%=1200000(元)

第二年折舊額=(2400000-1200000)×50%=600000(元)

(2)最後兩年采用直線法:

預計淨殘值=2400000×2%=48000(元)

第三年、第四年折舊額=[(2400000-1200000-600000)-48000]÷2=276000(元)

采用加速折舊法,在固定資產使用的早期多提折舊,後期少提折舊。加快折舊速度,目的是使固定資產成本在估計使用年限內加快得到補償。

(四)固定資產折舊的賬務處理

企業按月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應根據用途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或者當期損益,同時記入“累計折舊”賬戶的貸方。“累計折舊”賬戶是“固定資產”賬戶的備抵賬戶,貸方反映增加的折舊額,借方反映減少的折舊額。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固定資產累計折舊額。該賬戶應當按照固定資產的類別或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例6.12】甲公司按規定計提本月固定資產折舊,生產部門固定資產折舊30000元,管理部門固定資產折舊5000元,專設銷售部門固定資產折舊1000元,經營性出租固定資產折舊5000元。

借:製造費用30000

管理費用5000

銷售費用1000

其他業務成本5000

貸:累計折舊41000

(五)固定資產折舊的複核

企業至少應當於每年年度終了時,對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淨殘值和折舊方法進行複核。

使用壽命預計數與原先估計數有差異的,應當調整固定資產使用壽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