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其他貨幣資金概述
其他貨幣資金是指除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以外的貨幣資金,包括外埠存款、銀行彙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信用卡存款和存出投資款等。
(一)外埠存款
外埠存款是指企業到外地進行臨時或零星采購時,彙往采購地銀行開立采購專戶的款項。
企業彙出款項時,須填寫彙款委托書,加蓋“采購資金”字樣。彙入銀行對彙入的采購款項,以彙款單位名義開立采購賬戶。采購賬戶隻付不收,付完後注銷該賬戶。
(二)銀行彙票存款
銀行彙票存款是指企業為取得銀行彙票,按照規定存入銀行的款項。
(三)銀行本票存款
銀行本票存款是指企業為取得銀行本票,按照規定存入銀行的款項。
(四)信用證保證金存款
信用證是指開證銀行依照申請人(購貨方)的申請向受益人(銷貨方)開出的有一定金額、在一定期限內憑信用證規定的單據支付款項的書麵承諾。
信用證保證金存款是指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的企業為開具信用證而存入銀行信用證保證金專戶的款項。
(五)信用卡存款
信用卡存款是指企業為取得信用卡而存入銀行信用卡專戶的款項。按使用對象分為單位卡和個人卡;按信譽等級分為金卡和普通卡。信用卡允許透支,透支期限最長90天。單位卡賬戶資金一律從基本存款賬戶轉入,不得交存現金,不得用於10萬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勞務供應等,不得支取現金。
(六)存出投資款
存出投資款是指企業已存入證券公司但尚未進行投資的現金。
二、其他貨幣資金核算
為了總括地反映其他貨幣資金的增減變動及結餘情況,企業應設置“其他貨幣資金”總賬賬戶。該賬戶為資產類賬戶,借方反映其他貨幣資金增加的金額,貸方反映其他貨幣資金由於使用而減少的金額期末餘額在借方,反映企業實際持有的其他貨幣資金。該賬戶應設置“外埠存款”、“銀行彙票”、“銀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證保證金”、“存出投資款”等明細賬戶。
(一)外埠存款的核算
企業將款項委托當地銀行彙往采購地開立專戶,根據彙出款項憑證,編製付款憑證,進行賬務處理,借記“其他貨幣資金――外埠存款”賬戶,貸記“銀行存款”賬戶。外出采購人員報銷用外埠存款支付材料的采購貨款等款項時,企業應根據供應單位發票賬單等憑證,借記“原材料”、“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賬戶,貸記“其他貨幣資金――外埠存款”賬戶。采購員完成采購任務,將多餘的外埠存款轉回當地銀行時,應根據銀行的收款通知,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貨幣資金――外埠存款”。
【例2.3】甲企業於2009年1月1日彙款75000元開立采購專戶。根據彙款憑證編製會計分錄如下:
借:其他貨幣資金――外埠存款75000
貸:銀行存款75000
1月8日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購入材料價款60000元,增值稅10200元,材料已經驗收入庫。編製會計分錄如下:
借:原材料6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0200
貸:其他貨幣資金――外埠存款70200
1月10日,多餘的外埠存款4800元轉回當地銀行,根據銀行的收賬通知,編製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4800
貸:其他貨幣資金――外埠存款4800
(二)銀行彙票存款的核算
企業向銀行提交“銀行彙票委托書”並將款項交存開戶銀行,取得彙票後,根據銀行蓋章的委托書存根聯,編製付款憑證,借記“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彙票”賬戶,貸記“銀行存款”賬戶。企業使用銀行彙票支付款項後,應根據發票賬單及開戶行轉來的銀行彙票副聯等憑證,經核對無誤後編製會計分錄,借記“原材料”、“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賬戶,貸記“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彙票”賬戶。銀行彙票使用完畢,應轉銷“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彙票”賬戶。如實際采購支付後銀行彙票有餘額,多餘部分應借記“銀行存款”賬戶,貸記“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彙票”賬戶。彙票因超過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未曾使用而退還款項時,應借記“銀行存款”賬戶,貸記“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彙票”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