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互聯網+”第二特征:虛實結合(2)(3 / 3)

除了震撼以外,作為商業機構,尤其是百貨商超,我們更要深刻地理解,阿裏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邏輯是什麼?對我們的影響是什麼?以後會不會有更多的互聯網公司也這麼做?

我在《互聯網+戰略版:傳統企業,互聯網在踢門》裏寫到,企業的價值大體分為兩種:創造價值和傳遞價值。海爾把冰箱做出來,叫作創造價值,蘇寧把它賣掉,叫作傳遞價值。創造價值類企業的核心是產品,傳遞價值類企業的核心是流量。今天,連接企業與消費者的方式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互聯網公司除了在網上自建流量體係外,開始“打劫”線下百貨商超類企業的流量。

以超市為例,租金、人工、水電、損耗,這些都是線下成本。這些成本的目的,都是為了“展示”;然後通過展示,獲得流量(客戶的到店);客戶到店後,通過體驗(複雜信息),做出是否購買的決策。一旦決定購買,原來順理成章的是,客戶拿著商品,到收銀台付款,把東西買回家。在這個的閉環中,超市把展示成本(租金、人工、水電、損耗),加到了商品價格上,轉嫁給消費者。但是,看完以後決定要買,有沒有可能不在你家買,也就是所謂的“貨比三家”呢?這時超市付出了展示成本,消費者獲得了體驗收益,但是成本並沒有完成轉嫁。這裏其實有一個BUG(漏洞),隻是很多消費者怕四處比價的麻煩,這個BUG被利用的機會並不可觀。

移動互聯網時代,“流量打劫者”出現了。阿裏在3月8日的掃碼購,其實就是利用了傳統商業邏輯中的這個BUG,消費者在超市體驗了這款商品,做出要購買的決定後,阿裏說:你用手機掃一下這個二維碼,網上更便宜。消費者受利益驅使,被便捷推動,一掃碼,發現確實便宜,就真有可能到網上下單了。網上為什麼有可能會便宜?因為他們並沒有付出超市的展示成本。所以,掃碼購,利用了傳統商業邏輯中的這個BUG,一下子讓所有的超市,變成了網店的體驗店。

麵對流量打劫者,百貨商超類企業有兩種辦法,一個治標,一個治本。

治標的辦法是,不允許消費者在超市掏出手機,或者整個超市屏蔽手機信號。這個辦法會修複BUG帶來的症狀,但是並沒有修複BUG,而且會帶來的新問題是,因為不能用手機,消費者可能連超市都不去了。

治本的辦法是,對於並不獨家銷售的標準品,百貨商超類的企業,最終要改變經銷商、代理商的定位,變為品牌體驗店,不再賺取商品進銷差,而是賺取品牌展示費。看似很小的變化,但邏輯是截然不同的。商品進銷差的邏輯是,展示費由經銷商、代理商承擔,然後把這筆費用算入進銷差。這就是BUG的核心,也是流量打劫者的目標。品牌展示費的邏輯是,展示費由品牌商承擔,你在這裏買,在那裏買,到網上買,都可以,因為都是那家品牌商的。以扣點為核心的百貨商場,向以租金為核心的購物中心的轉型,就是一個例子。

互聯網給我們帶來的,不僅是多了一個新的銷售渠道,而是對整個銷售邏輯的變化。這些變化,開始很難接受,但是最終會變為現實。曾經唱片公司很不滿電台裏不付錢放他們的音樂,要收費。但收費後,電台都不放了,宣傳效果也沒了。整個商業邏輯很扭曲。最後,唱片工業意識到,真正的收入,要來自於演唱會等商業模式,而電台,應該免費。自此,這個商業邏輯才理順。

商業邏輯不順,就會有打劫者,今天是阿裏,明天還會有更多。在不順的商業邏輯之上的O2O,隻是治標,無法治本。順應時代,變革商業模式,才能徹底修複BUG,抵擋流量打劫者,重獲輝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