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的文化意義
在“孝”和“孝道”的道德指引和規範下,“孝”逐漸深入到個人、家庭和社會生活,成為千百年來中華民族基本的道德準則,催生出獨特的中國孝文化。“孝”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一方麵表征為“善事父母”的倫理道德觀念,另一方麵強化著家族、宗族的倫理取向。家庭是中國社會的重要組成要素,家庭秩序的融合體現為“孝道”的具體實踐。中國孝文化在中華文明的發展過程中成為家庭、社會和國家的價值判斷和行為準則,持續地影響著生命個體及社會整體的行為及思想塑造。
孝的根本精神是“報本反始”的精神,即是對於生命和事物的來源感恩、報德並回饋的思想和行為。受恩思報、得功思源的感恩戴德之情便是孝的根本精神的體現。《禮記·郊特牲》中說:“唯社,丘乘共粢盛,所以報本反始也。”這裏的“報本反始”體現於土地對先民的恩德及先民報答土地予以穀物生長條件的恩惠。孝不但要求對於個體的關懷,還將對父母的盡孝延伸到社會層麵,表現為祖先崇拜和曆史崇拜;孝同時在中國社會的文化中進一步被引申為,萬事萬物之間互為因果、互相感激、互相報恩的關係,強調分享和共存。孝不但體現在個體生命之本、文化生命之本上,在延伸到哲學層麵時,更加是類性生命之本的體現,表現為對於人類生命起源和萬物運轉法則的思考,對宇宙規律的認知和和諧發展的肯定。
以生命和血緣為中心的中國孝文化不僅積極影響和規範著個體生命,還上升到社會層麵成為普遍遵循的絕對信仰。儒家認為,人的生命在本質上體現於一種家族的傳承和生生不息的神聖延續,因而,對父母及家族長輩孝敬,不忘本源是感恩生命的具體實踐,孝道是實現生命價值的具體表現。在對生命源頭的認識觀念不同,體現在不同文化社會中的信仰與追求不同。西方宗教國家認為個人生命的源頭來自於神,神主宰一切,神具有最高地位和最高價值,而個人與家庭的關係則體現為一種契約關係;中國傳統文化則以生命和血緣為中心,個人生命與價值的源頭來自於家族、宗族。因此,“孝”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一方麵體現為“善事父母”的個人行為規範和倫理觀念,另一方麵體現著家族意識和追求永恒的宗教意義。“孝”是對家族血脈的延續,自然便應成為使個體生命永恒存在的行為方式,通過對父母、家族長者盡孝,使個體生命精神與生生不息的天地精神相融合,實現超越自我生命的有限而融入生命價值的無限,使生命個體永恒存在,得以安身立命的依歸。
終極關懷是哲學思想中對人之所以成為人的終極價值和意義等根本問題的關切,是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所在,終極價值討論的基礎在於個體生命的“始”與“終”。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孝”予以此問題深切關懷及哲學解答。“孝”立足於現世,以最為具體的實踐方式給予個體生命實現終極價值以思考。“孝”所提倡的“報本反始”的根本精神,體現於人對父母、對家族、對天地,最終達到天人合一,即超越個體自身生命的有限性,將自我生命精神與天地精神統一至無限,實現自身生命價值的安頓。
“孝”的當代價值
中國傳統文化中,孝文化深刻影響著個體的生命存在及社會活動,對於其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價值追求具有基礎性的指導作用。在中國古代,《孝經》是必讀書目,元代所編撰《二十四孝》流傳至今,“以孝治天下”成為統治階級治理國家的意誌。“孝”毫無疑問地深刻印記於任何生命個體。然而,如今社會多元發展的曆史背景之下,家庭與社會組織間的差異逐漸增大,家庭特性及道德規範也趨於變化之中,“孝”是否還具有普遍價值和存在意義?
安身立命之道。在傳統中國社會中,“孝”可謂極受尊崇。祭祀祖先、善事父母,並進而“慎終追遠”乃至“繼誌述事”,在個體生命本位的意義上較為徹底地體現了自我生命的根源意識,因而它們構成了作為道德倫常規範的“孝”的主體內容。即為個體生命之本的祖先盡孝,為社會生命之本的聖賢盡孝,為類性生命之本的天地盡孝。“孝”在根本精神上與儒家的終極關懷有著內在的一致性,構成了傳統中國人安身立命的一種重要方式,以吾性自足的形態予以生命個體終極關懷。④
“孝”提供以生命個體宗教意義的安身立命之道。首先,展現於幾千年來的傳統社會生活的基本實現途徑,即個體生命通過“孝”的精神和行為方式與祖先之生命、子孫之生命進行銜接,並借以確認自身的存在價值與永恒意義。通過“孝”以實現家族的動態流轉,使上至祖先、下到子孫形成不斷延續的生命流轉鏈條,從而實現自身生命價值和精神的流傳。這一途徑具有普遍價值實踐於中國傳統的曆史長河之中;其次,“孝”上升到社會層麵,個體與群體生命存在相聯係,將有限的個體生命融入到擴展的社會生命之中,使個體生命通過融入社會尋找更為深刻的安頓和意義,感悟到自我生命存在的文化內涵;最後,“孝”上升到精神層麵,不斷將其向上延伸與天地相融合,實現自我內在的提升,尋找更高意義的生命歸宿。人的安身立命之道是通過個體生命與家族生命、社會生命乃至天地精神的動態流轉過程,將有限的個體向家族延續、社會發展、天地互動相延展,將有限延續為無限,實現自身生命整體意義的精神歸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