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完善內部製度建設,加強職業道德學習。首先,完善內部製度建設,尤其是科學的人力資源管理製度。作為專業性極強的醫療服務機構,醫院應建立並落實嚴格的招聘、培訓、晉升和淘汰為一體的人力資源管理製度。特別是公立醫院,應盡力抵製官僚作風和長官意誌對常規管理的隨意幹涉。
再次,強化質量管理,重視業務培訓。醫院應將常規管理視為根本,用各項考評製度約束對常規操作的疏忽,從而從細節上盡力避免醫療事故的發生。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是醫院管理的重要內容,良好的質量管理體係是醫院安全的基礎,也是降低醫療糾的重要保障。按照《醫療質量管理核心製度》的要求,全麵落實相關十八項管理製度。加強醫務人員的技能培訓也是提高質量的關鍵,醫療技術的高低是醫院水平的象征,醫院必須把對醫務人員的業務培訓作為堅持不懈的工作,建立相應的考核管理製度,構建“學習型醫院”,從根本上提高醫療質量,降低醫療糾紛。⑤
最後,加強職業道德學習,用績效考核製度保證診療態度。調查顯示,有近10%的醫患糾紛與溝通有關,對全國326所醫院的問卷調查也表明,由於醫務人員服務態度不好而引發的糾紛占49.5%。⑥據此,筆者認為醫院應在加強職業道德學習的同時,用完善的績效製度保證醫護人員的診療態度。醫務人員要正確認識和理解“知情同意”原則,加強與患者的溝通,規範溝通行為、用語和過程,切實保障患者的“知情權”。此外,醫院可以應用現代企業管理的各項考評製度去約束醫護人員的態度,如投訴製度、患者評分製度,並與績效、收入等各項指標掛鉤。用職業道德學習引領內心,用企業管理製度約束行為,長此以往,因醫護人員態度問題所導致的醫患溝通矛盾所導致的醫療糾紛必將大幅度減少。
媒體自律,客觀報道醫療糾紛,引導公眾法律意識和醫學常識的均衡增長。媒體對醫患糾紛的事實真相予以及時報道,是信息社會下媒體傳播的自由與責任,是確保民眾知情權與參與權的基礎,並在一定程度上促使醫院進行醫療管理服務的改革和醫療技術的提升。⑦目前,越來越多的大眾媒體都開設了形式多樣的法製欄目,對醫療糾紛的報道也是相關的一個熱點,但是由於市場經濟下媒體競爭“博眼球”的需要,相關報道往往注重糾紛的故事性和對抗性,而對糾紛所涉及的法律知識和醫學常識一筆帶過。這樣的媒體報道往往渲染了醫療糾紛的嚴峻性,進一步惡化醫患關係,卻不能幫助大眾有效提高醫學常識和法律意識。
因此,對於報道醫療糾紛的媒體來說,首先應認識到自身的社會責任,既有對醫療機構的外部監督作用,還有對公眾輿論的導向作用。在對任何醫療糾紛的報道中,都應秉承客觀中立的態度,對涉及的多方主體盡可能地全麵調查,收集相關資料,而非聽信一麵之詞並予以無限放大。特別是在對醫療糾紛成因的分析中,大眾媒體應利用自身的專業優勢,深挖糾紛背後的法律關係和醫學常識,帶給公眾一個科普性的介紹,長此以往,公眾的法律意識和醫學常識一定可以得到均衡有效的增長,遇到相關醫療糾紛時,可以客觀冷靜地解決問題。
綜上,可知目前我國醫療糾紛頻發是政府、醫院、患者和媒體多方過錯的綜合結果,要有效降低醫療糾紛的發生概率,就必然要求上述各方共同努力,政府加快醫療體製改革和公共醫療服務的投入,醫院加強自身質量管理和職業道德的建設,患者加強自身法律意識和醫學常識的同步增進,媒體加強自律,積極引導寬容、信任的社會風氣,則醫療糾紛可有效緩解。
(作者單位:樂山師範學院,夾江縣人民醫院;本文係四川省教育廳課題“醫療糾紛的預防與解決機製研究”的階段性成果,項目編號:11SB088)
【注釋】
①劉麗波,趙黎明:“醫療體製改革與公立醫院管理創新”,《山東社會科學》,2009年第11期,第114~115頁。
②耿嘉川:“不同利益主體下的中國醫療體製改革博弈”,《東嶽論叢》,2006年第27卷第1期,第81~84頁。
③甘寧,虞濤,陳尉華,張宏偉:“醫患認知差異與醫療糾紛成因分析”,《上海交通大學學報》(醫學版),2008年第28卷第8期,第1035~1036頁。
④顧冬輝:“淺析誠信危機與醫療糾紛成因及防範”,《中國醫院管理》,2005年第25卷第3期,第59~60頁。
⑤楊國斌,易學明,幹振華:“論現代醫療服務質量管理的創新思維”,《中國醫院管理》,2009年第29卷第1期,第2~4頁。
⑥羅秀,王軼:“某綜合醫院醫療糾紛之實證研究”,《重慶醫學》,2013年第42卷第16期,第1846~1848頁。
⑦劉秀明:“事實與聽證:對媒體報道醫療糾紛的思考”,《新聞界》,2012年第9期,第10~13頁。
責編/韓露(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