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宏觀調控法律製度完善
經濟與管理
作者:張永萍
【摘要】伴隨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改革的逐步深化,金融宏觀調控將發揮更大的效能,然而,在金融宏觀調控的過程中,法律問題的存在使金融宏觀調控的效能發揮弱化,因此解決這些問題成為了更好發揮金融宏觀調控的重要途徑。文章以金融宏觀調控為切入點,探討金融宏觀調控中出現的法律問題並提出一些解決措施。
【關鍵詞】金融宏觀調控 法律問題 重塑
【中圖分類號】D922.28 【文獻標識碼】A
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以及國家調控方式的改變,金融宏觀調控職能變得越來越重要,然而,當前我國在宏觀調控層麵雖然成績顯著,但也存在諸多問題,學界和業界針對這一命題從學理性和實踐操作性上都進行了不斷的探討和摸索,角度和範圍涉及各個層麵,研究方法也是百花齊放,但縱觀現有的研究成果和探索領域,大多是從經濟學的角度入手,從法律角度進行切入並進行深層次剖析的較少,這給本文的研究提供了一定的研究空間。本文以金融宏觀調控的法律研究現狀入手,通過文獻研究對我國現有的金融宏觀調控的現狀進行簡單的梳理,接著對我國金融宏觀調控中存在的法律問題進行深層次的剖析和解讀,以期找出問題所在,最後針對這些問題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議。
金融宏觀調控研究現狀淺層掃描
上文提到,目前對金融宏觀調控研究的角度和範圍較多,涉及各個學科,但大多還是從經濟學的角度入手,從法律層麵進行切入的研究論著不多,沒有形成一個體係,這使得金融宏觀調控缺乏法律依據。在本文該部分,對目前我國金融宏觀調控的研究現狀從經濟學角度和法學角度進行淺層次的掃描,具體如下:
從經濟學角度進行的研究。相對於從其他學科對金融宏觀調控進行研究而言,從經濟學角度對該命題進行研究具有先天的優勢,論著較多。溫陽福、呂平在《關於完善金融宏觀調控問題的思考》(《金融與經濟》,1995年2月)中對金融宏觀調控進行了界定,並對宏觀調控的主體、對象、調控目標進行了具體的解析,同時從貨幣供應量增長率切入探討我國金融宏觀調控的規範性和穩定性。李建軍、戴應亭、陳靜文在《社會融資總量與宏觀金融調控》(《新疆財經》,2012年第2期)中從廣義的社會融資總量和狹義的社會融資總量出發,探討金融宏觀調控的意義。曲建武在其《試論中央銀行宏觀調控金融市場的原則》(《中國城市金融》,1991年11期)中指出必須認真研究央行調控金融應該遵循的原則,同時,他認為,被調控者與調控者是否分離及分離的程度是衡量宏觀調控機製是否健全的標誌。
從法學角度進行的研究。目前從法學角度對金融宏觀調控進行的研究較少,大多以質化研究為主,謝如剛在《論法律手段在宏觀調控中的運用》(《南京金專學報》,1996年第3期)中對如何運用法律手段進行宏觀調控進行了深層次的探討。李西臣的《金融宏觀調控行為的經濟法分析》(《經濟經緯》,2007年第6期)從經濟法出發探討金融宏觀調控中存在的不足,並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一些解決的措施。趙園園在《淺析金融宏觀調控主體信用法律製度建設》(《西部法學評論》,2008年第6期)中著重對金融宏觀調控主體信用法律製度建設的可能性和必要性進行了分析。
運用法律手段進行金融宏觀調控的必要性分析
眾所周知,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國家對金融宏觀調控一般采用經濟、行政和法律這三種手段進行調節和規範,三種手段各有特色又相輔相成。
如果僅僅采取單純的經濟市場調控,其存在的盲目性和滯後性等固有弊端就會在市場上引發一些列問題,使得經濟波動,市場兩端收入差距拉大,最終會導致整個社會經濟發展的不穩定。而行政手段是政府為保障金融市場安全健康發展采取的強製性手段,並不是解決市場矛盾的最終辦法。
為了實現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法律手段就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在現實生活中,國家通過製定計劃法、投資法、稅法等經濟法律來保障宏觀調控的奏效,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行政手段導致的經濟秩序混亂的情況。當建立起完善的市場法律體係後,市場經濟的發展才會有良好的秩序。用法律來規範經營者的行為,進而保護消費者的權利,避免發生擾亂經濟秩序的行為。法律手段是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的保障和支撐。①為了使經濟健康快速的發展,在市場進行經濟調控的同時,必須結合運用法律手段進行調控,同時輔助以行政的強製性。所以,在宏觀調控中,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的實施離不開法律手段、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綜合效力的有效發揮。
另一方麵,從市場經濟發展趨勢來說,法律手段在宏觀調控中的運用程度,往往標誌著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經濟發展程度。我國采取的宏觀調控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穩定發展的必備手段,隻有采取國家宏觀調控,才能使國家經濟快速發展,穩定市場物價,平衡市場兩端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最終發揮出社會主義製度的優越性。而在我國經濟的宏觀調控中,經濟手段不可或缺,它是實現宏觀調控,調節市場的強有力保證。因此,法律手段在這三種手段中居於一個較高的層次上,如果沒有法律手段的約束和規範,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的效能則得不到最大程度的發揮,因此,有人提出,市場經濟就是法製經濟,可見法律在金融宏觀調控中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