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亂世清官吳存義(2 / 2)

同治二年(1863),吳存義出任浙江學政。當他前往嘉興府主持考試時,獲悉海鹽縣有個秀才蒙冤入獄,並受了種種酷刑,隻怕不能參加考試了。吳存義經過調查,確知該秀才是受人誣陷。到了考試的那一天,點名點到這位秀才時,吳存義故意問提調官——即儒學教官:某秀才到哪兒去了?提調官回答說,正被關在監獄裏。吳存義嚴厲地斥責道:“秀才如果犯了罪,應該寫明罪狀,申報學政革除其秀才名分,然後才能施以刑罰。如今你們根本沒有申報就將他關進監獄,根據是哪一條法規?這位秀才不過來,老夫今天就停止考試,並如實向朝廷奏報!”提調官嚇壞了,立即讓海鹽縣令釋放該秀才。當該秀才被送到考場時,但見他蓬頭垢麵、傷痕累累,猶如重刑犯人。吳存義長歎一聲,對該秀才說:“你之所以受此折磨,都是老夫沒能切實推行教化之令導致的啊!”提調官與海鹽縣令聽了,都麵麵相覷,好不尷尬。不久榜發,該秀才因學業優秀,獲得了廩生資格——可以享受國家規定的廩膳補貼了,當然,他所受的冤屈也被洗清。後來吳存義到杭州主持考試,發現有個經商的童生陳某考得特別出色。第二天,吳存義又將“陳某”召來,親自出了兩個題目,讓他當場作答。沒想到“陳某”不但一揮而就,而且文采斐然。吳存義滿腹狐疑:此人有如此才學,年紀也不太輕,怎麼到今天還隻是一個連秀才資格也未獲得的童生?後來經過仔細調查,才弄明白了:參加考試的,是新昌縣的秀才俞某,正是他受了陳某錢財,冒名替陳某充當“槍手”。不久吳存義又到新昌主持考試,當點名點到俞秀才時,吳存義誠懇地勸導說:“身為秀才,學問固然要好,而人品好尤其重要。你上次替陳某捉刀,我憐你有才而姑且原諒你一次。如果追查下去,你不但會被革除秀才資格,還會受到嚴厲懲處。那麼你所得甚少而所失太大,不是太不明智了麼?下回可千萬不能再做這種傻事了啊!”俞秀才既羞愧,又感激,唯唯應諾。榜發之日,俞秀才也因學業優秀而獲得廩生資格。從此以後,他謹記吳存義的教誨,再也沒做違法亂紀的事情。

吳存義不但為官清廉,生活上也特別節儉。他在京城裏擔任過通政使、署禮部侍郎、工部侍郎等職,屬於省部級的高官了;而到地方上擔任學政時,則與封疆大吏總督、巡撫平級。然而他在京城裏時,家中隻有兩個仆人;到地方上當學政時,因要處理的事情太多,才增加為四個仆人。出外時,他都嚴厲地訓誡仆役轎夫,不準向地方官員索取供應。除了正常的俸祿之外,一切陋規——即官場潛規則中所得的好處,他都一概不取。這在當時的官場中是極為罕見的。浙江是富庶地區,僅學租一項,每年就有數千兩白銀的進賬。所謂“學租”,是舊時學田所收的地租,而作為朝廷派到地方上的高級官員學政,吳存義在學租中所得的份額也相當可觀。可是,吳存義卻將這些銀子全都捐給各地以創建育嬰堂,因這一善舉而救活的嬰兒不計其數。吳存義在替母親守喪期間,適逢江北發生大水災,成千上萬的災民掙紮在死亡線上。吳存義就親自前往富室大戶,請求他們捐資救災。他的一片至誠感動了不少大戶人家,他們紛紛解囊助賑。吳存義用這些錢購買了糧食,又親自乘著小船散發到災民手中,救活百姓無數。回到京城後,有一次他在南書房值班,鹹豐帝見他的一身官服特別舊,有的地方甚至還有縫補的痕跡,就追問原因。吳存義答道:“臣自從授職為翰林院編修,至今已經二十多年了,一直都穿著這身官服啊!”鹹豐帝便傳旨又賜給他一套官服。鹹豐十年(1860)英法聯軍攻陷北京,鹹豐帝倉皇逃往熱河,京中官員也紛紛攜家北逃。吳存義當時正患病在身,便留在了北京。後來清政府與英法等國簽訂了《北京條約》,鹹豐帝病死,其妻那拉氏——即慈禧太後攜年幼的同治帝載淳返回京城。清廷欲粉飾自己的形象,裝模作樣地要“敘城守勞”(《清史稿·吳存義傳》),即獎賞守城有功的官員,把吳存義也列名其中。吳存義聽說後,連忙強撐病體,上疏推辭道:“臣吳存義當時因為抱病家居,與守城沒什麼關係。直到今天病體尚未複原,因此不敢冒功受賞。”康複以後,清廷就任命他為浙江學政。吳存義於同治六年(1867)任滿後,因病乞求回歸家鄉,第二年就去世了。雲南、浙江兩省的百姓聽到噩耗,都紛紛湊錢建立祠堂,以紀念這位難得一見的亂世清官。

作者地址:江蘇省南通市

責任編輯:王封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