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古今話主權
特別話題
作者:李占才
早在1982年,鄧小平就指出:“主權問題是一個不能討論的問題。”這顯然不隻是對香港主權歸屬而言。
中國南海,國際上也稱南中國海,是指我國廣西、海南、廣東、台灣海峽以南,越南以東,菲律賓以西,馬來西亞和納土納群島以北的區域,總麵積350萬平方公裏。在這個區域內,分布著大小幾百個島嶼和礁盤,分別屬於東沙、西沙、中沙和南沙四個群島。南海諸島及其附近海域,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中國對此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
但是由於曆史和現實的原因,在本屬於中國的這塊領土中,近幾十年來卻多次發生主權爭端,甚至訴諸武力。至今,除去西沙、中沙群島、東沙群島被中國(含台灣)實際控製外,南沙群島大部分被有關國家強行占據。而且,有關國家對西沙、中沙的部分島礁又在重提主權要求。很顯然,南海之爭是主權之爭。當前,如何解決南海爭端,捍衛我國領土主權,已是擺在中國人民麵前的一個重大問題。
中國最早發現命名、從事開發和
行使管轄南海諸島
早在漢朝時期,中國人民就在航海和生產實踐中發現了南海諸島,並予以命名,這在許多典籍中都有記載。例如:東漢楊孚的《異物誌》、三國時萬震的《南國異物誌》、東吳將領康泰的《扶南傳》等。那時中國人稱南海為“漲海”,稱南海諸島為“崎頭”。《異物誌》說:“漲海崎頭,水淺而多磁石。”《扶南傳》說:“漲海中,到珊瑚洲,洲底有盤石,珊瑚生其上也。”
唐宋年間,中國許多曆史地理著作將南海諸島相繼命名為“九乳螺洲”、“石塘”、“長沙”等名稱。元明清時的典籍,繼續廣泛沿用“石塘”、“長沙”等名稱。如元代汪大淵所著《島夷誌略》中有“萬裏石塘,由潮洲而生,迤邐如長蛇,橫亙海中”。明代《混一疆理曆代國都之圖》中標有石塘和長沙的地名。
曆代中國沿海漁民一直在南海諸島及其附近海域從事捕撈、種植等生產經營活動。據《中國海指南》記載:“海南漁民,以捕取海參、貝殼為活,各島都有其足跡,亦有久居礁間者,海南每歲有小船駛往島上。攜米糧及其它必需品,與漁民交換參貝。船於每年十二月或一月離海南,至第一次西南風起時返。”
近年在海南省漁民中發現的創作於明清時期的《更路簿》中,共收錄漁民為了出海生產而命名的島礁98處,其中西沙群島有22處,南沙群島有76處。《更路簿》上不光標有島嶼和礁盤的位置、航行線路,還標有漁場分布情況。
民國以來,我國漁民開發經營南海諸島已是常態。1918年日本人小倉卯之助等組成的探險隊到達南沙時,就發現那裏有“文昌縣海口人”。1933年日本三好和鬆尾到南沙調查時也看到有中國人住在那裏。30年代的日本《新南群島概況》記載:“昔時有中華民國漁民居住於此島,並種植椰子、木瓜、蕃薯和蔬菜等。”
伴隨著中國人生產經營活動的開展,中國對南海諸島實施管轄已成為一係列持續和有效的政府行為。大量的中國官方文件、地方誌和官方地圖都記載了中國曆代政府對南沙群島的管轄,並將其列入中國的領土範圍。直至20世紀初,中國政府一直在沒有爭議的情況下對南海諸島行使著和平管轄。
《元史·地理誌》和《元代疆域圖敘》的元朝疆域都包括南海諸島。明朝海軍多次經過南海下西洋,視南海為自己的國土。明代《海南衛指揮僉事柴公墓誌銘》記載,明代海南衛曾“統兵萬餘,巨艦五十艘”,巡轄了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島。
自清朝至民國,我國以政府名義曾經多次為南海諸島命名,明確主權。1724年的《天下總輿圖》、1755年《皇清各直省分圖》、1767年《大清萬年一統天下全圖》、1810年《大清萬年一統地量全圖》和1817年《大清一統天下全圖》等許多地圖均將南沙群島列入中國版圖。1909年清政府派廣東水師提督李準率軍艦到西沙群島考察,還對東沙、南沙三個群島進行了測量和考察,為15個島命了名。
1935年民國政府公布《中國南海各島嶼華英名對照表》,其中公布南海諸島地名136個,分屬西沙、中沙、東沙和南沙群島。出版了《中國南海島嶼圖》,確定了中國南海最南的疆界在北緯4度,即曾母暗沙南邊。1947年民國政府公布《南海諸島新舊名稱對照表》,包括地名172個。
這些曆史說明,南海諸島尤其南沙群島,是中國人民最早發現和開發經營的,中國政府早已對其行使管轄和主權。南海諸島尤其是南沙群島絕不是“無主地”。
國際社會和有關周邊國家曆來承認
南海諸島是中國領土
1898年美國與西班牙簽訂的《巴黎條約》和1900年簽訂的《華盛頓條約》,都曾明確規定了菲律賓的領土範圍,其中就未包括南沙群島。1951年《菲美軍事同盟條約》在申明菲律賓領土範圍時,同樣也不包括南沙群島。
二戰結束後,1943年12月製定的《開羅宣言》、1945年7月製定的《波茨坦公告》,都明確規定把被日本竊取的中國領土歸還中國,其中就包括南沙群島。美國在此後的一係列國際會議和活動中一直承認中國對南沙群島的主權。1955年在馬尼拉召開的國際民航組織太平洋地區航空會議通過的第24號決議,要求中國台灣當局在南沙群島加強氣象觀測,因為他們認為南沙群島是中國的領土。
上世紀70年代以前,蘇、美、英、法、日等許多國家出版的地圖、文獻及百科全書都清楚地將南海諸島標屬中國。例如:1952年日本的《標準世界地圖集》,1954年德意誌聯邦共和國的《世界大地圖集》,1956年英國的《企鵝世界地圖集》,1956年法國的《拉魯斯世界與政治經濟地圖集》,1962年日本的《世界新地圖集》,1963年美國的《威爾德麥克各國百科全書》,1973年的《蘇聯大百科全書》,1979年日本出版的《世界年鑒》等都明確標注南海諸島屬於中國。
從南海諸島周邊國家來看,戰後相當長時期內,並不存在所謂的南海爭議問題。1951年《菲美軍事同盟條約》製定,1953年菲律賓在製定憲法時,對該條約的內容進行了進一步的確認。尤其是關於該條約中菲律賓國土範圍並不包括南沙群島的表述,菲律賓在討論憲法這一根本大法時,沒有任何人提及。說明在菲律賓國家和民間從沒有南沙群島是他們領土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