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8章 中層領導如何與下級相處(2)(2 / 3)

3.民主

處理下級關係除了必須堅持公正、平等原則,還需要堅持民主原則。堅持這一原則,首先要克服以下舊思想、舊意識。

一是“尊嚴”意識。作為領導應該有一定的尊嚴,在一定範圍內,中層領導的尊嚴與權威成正比。但這畢竟是有限度的。但有些領導者為了樹立和保持權威,過分注重尊嚴,表現出強烈的尊嚴意識,所到之處,緊張氣氛劇增,這無形中加大了上級與下級之間的心理距離。表麵看起來,這種領導很有威懾力,下級乖乖聽命,但實際上並沒有征服人心。在這種人領導下的部屬常常形成某種病態適應心理。在上級麵前總有某種失去“自我”的壓抑感,而一旦脫離了上級,“自我”才得以複歸。尊嚴意識越強,越得不到真正的尊嚴,相反越沒有尊嚴意識,反而越能獲得真正的尊嚴。因為領導者的真正尊嚴是下屬給予的,而不是領導者強做的。

二是權威意識。一般說來,上級總比下級更有權威。在正常情況下,權威是同地位成正比的。然而有些上級領導總擔心自己的權威不夠,生怕下級不服從。因而事事處處總想擴大自己對下屬的權威。甚至見麵打招呼不稱官銜他也不高興,似乎這是對他權威的蔑視和冒犯。現實生活中,權威意識強的人,總是好擺官架子,動不動就訓人,殊不知,架子擺得越大,權威耍得越厲害,自己越失去真正的權威,下屬離自己越遠,甚至不聽調動,或者消極抵抗。因為真正的權威不僅僅來自於上級對下級的強製力,更重要的是來自於上級對下級的“德力”。古往今來,無數事實證明,以德服人者心服,以力服人者麵服。

三是等級意識。實事求是地說,領導關係也是一種等級關係,但這絕不是那種封建主義的等級關係,是在堅持民主原則條件下的因分工不同而形成的等級。

四是家長意識。家長意識與民主原則是不相容的。現實生活中,凡是家長意識濃厚的領導者,其民主意識則差。有些領導者常以“父母官”自譽,把自己與下屬的關係當作父母與孩子的關係。明智的領導者應該自覺清除家長意識,增強民主作風,善於聽取下級的批評意見。

4.信任與授權

中層領導者處理下級關係需要堅持的另一重要原則,就是信任與授權。對中層領導者來說,信任與授權是聯在一起的,隻有充分信任下屬,才能充分授權予下屬。盡管在上級與下級之間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行政距離和心理距離,但通過對下屬的充分信任和授權,就可以大大縮小這種距離。一般說來,領導者對下屬越信任,就越願意授權與下屬,而下屬就越尊重和感激領導者,上下級關係就越融洽。相反,如果不信任下屬,抱著“如果你想把事情辦好,最好自己動手”的信條不放,則必然“事必親躬”,不肯授權。而一旦下屬受到過度的控製和指揮而使工作受阻時,就會出現上下埋怨的現象,甚至把關係搞得很僵。

但是。授權也一定要講究原則和藝術。首先,授權要體現單一隸屬關係的原則。即每一下級隻對一個上級報告,如果有兩個上級對下屬發出指示,下屬常常難以適從。因此,一個下屬隻能接受一個上級的指示和授權。

其次應遵循責權統一的原則。即上級不但要把權力授予下級,還要把相應的責任交待清楚。

三是堅持適當控製的原則。即領導者授權之前要設置健全的控製製度,製定可行的工作標準、適當的報告製度,以及適合不同情況能及時采取補救行動的評價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