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分莊在收到海外僑民的錢後,也將通過各種方式打到香港的分莊。香港分莊最主要的任務,就是收集這些錢,然後等福清總莊的調撥。由於目前國家對外資企業的外彙使用有一個額度限製,但外資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卻常常需要大量的外彙,因此這些企業的需要就是香港分莊的外彙最大的出處。
從海外僑民寄錢出來,到最終從香港分莊進入外資企業,這一整個經營線路利潤非常豐厚。每年的利潤在3%~?4%,達到上百億元人民幣。
頭疼的福清市警方
上麵采訪沈鵬時,他曾說:“要是沒有這起刑事案件,警察可能永遠抓不到我。”很顯然,沈鵬對於抓到他是不服氣的,他認為是偶然事件。他的不服氣來自哪裏呢?
福清市的一個警察告訴我,整個福清地下錢莊的運營成本並不高,需要的隻是網絡健全,能上網就行。沈鵬的被抓讓一批地下錢莊裸露在陽光之下,但這樣並不能從根本上使其斷絕,許多錢莊的運營方式更趨隱秘。
在福清,像沈鵬這樣的大“莊主”保守估計至少還有數個,他們與沈鵬相比,在規模上並不遜色,但手段更加隱蔽。為什麼不能徹底打擊這些非法的地下錢莊呢?我認為整個福清市暫時是需要這些地下錢莊存在的——存在即合理。
福清的市場需要,是地下錢莊存在的最大原因。簡單快捷也是福清地下錢莊的最大優勢,而且錢莊還可以輕易把你的日元換成你想要的任何外彙,而且彙率比銀行還要高。對於福建大量的外資企業來說,在經營活動中需要大量的外彙,如果通過正常的渠道,需要向外彙管理部門申請,不僅費時費力,而且服務並不一定讓人滿意。而地下錢莊,你隻要一個電話,就會把你需要的送上門,你所需要做的,隻是準備好錢而已。
地下錢莊圖的就是利潤。福清從事地下錢莊的大部分是四五十歲的人,他們都幹了很長時間,本身沒有其他的技能,轉行也不太可能。由於地下錢莊高昂的利潤驅使,他們必然會繼續幹下去。
以地下錢莊最年輕的沈鵬為例,沈鵬被抓,也讓其他錢莊更加警惕,每一次一個人的倒下,就換來這個行業整體的“成長”。所以在短短一段時間內,福清的地下錢莊,從以前遍布街頭的散兵遊勇,發展到現在通過電腦、網絡這些高科技手段聯係交易的集團性組織。
取證困難是打擊地下錢莊的一個“瓶頸”。要對這些地下錢莊提起訴訟,至少要有三個方麵的要素——買賣雙方確定、資金流向清楚、銀行查得到憑證。但地下錢莊方便群眾外幣兌換,滿足企業需要,因此很難讓雙方都確定,資金流向也並不清晰。
此外,地下錢莊把100萬元稱為“粒”,10萬元稱為“條”,1萬元稱“張”,美元稱“小張”,日元則稱“大張”,他們之間的傳真件上基本上是此類“行話”,拿著這些證據上法庭,也無法對其提出有力的指控。根據中國現存法律規定,非法外彙買賣要達到20萬美元才能提起訴訟;即使達到20萬美元,也最多判個一年半載,差不多案件辦完人也放出來了——可以預見,2014年,沈鵬,這位曾經的福清市最大的地下錢莊莊主就將麵臨出獄和東山再起。
其實說來說去,為什麼福清的地下錢莊這麼猖獗,連警方也無能為力,其實最大的原因是中國目前控製嚴格的外彙管理體製,無法滿足沿海地區各種頻繁經濟活動的迫切外彙需求,這給地下錢莊的發展提供了很大的空間。
事實上,根據我在福清的調查,非法收入合法化以及協助資金出入境已經成為中國沿海地區地下錢莊的雙重功效。福清以及福建其他地區地下錢莊的組織化、規模化,已經替代了銀行的部分功能,成為外彙黑市的一種重要表現形式。地下錢莊外延的日趨擴充,實際上也觸及了國家金融監管體製的亟待完善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