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新生代農民工理財觀念變化研究(3 / 3)

三、思考與對策

從社會環境的角度出發,政府部門應加強立法,加強對農民工的維權力度。針對新生代農民工理財方法缺乏、理財意識不強以及由於忙於打工,無暇顧及理財研究等弱點,政府和金融機構應出台相應措施,引導新生代農民工正確的理財。

(一)政府和金融機構要加強對新生代農民工理財知識的宣傳教育

第一,國家在推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進程中,可以考慮專門為新生代農民工設立一些理財谘詢機構、培訓機構,為他們授業解惑,在理財方麵提供有力的支持。第二,政府和金融機構可以利用新生代農民工返鄉的時機或者工作的間隙深入到新生代農民工的群體中,組織他們進行集中講解、重點宣傳與其相適應的理財產品,並且通過在營業場所提供免費谘詢以及發送短信等方式,豐富他們的理財知識,增強他們的理財意識及風險意識,倡導他們合理的規避風險,做到理性理財、科學理財。

(二)金融機構應加強與創新農民工的理財服務

金融機構應將新生代農民工群體納入重點客戶群中,並且在經營策略的製定上兼顧新生代農民工的實際狀況和現實需求,為他們提供適合的理財產品與貼心的理財服務。如人民銀行針對農村外出務工彙款不便的問題,於2005年下半年推出的“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農民工在打工地利用銀行卡存入現金之後,可以在家鄉附近的農村信用社網點櫃台上提取現金,創新了農民工異地存取款服務,受到廣大農民工群體的普遍歡迎,諸如此類便農惠農理財服務,應得到進一步的創新與加強。

(三)政府部門應從法律上加大力度幫扶和保障新生代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在他們的聚居地或打工地成立“農民工法律救助中心”,第一時間為農民工的法律谘詢、維權提供免費服務。司法參與催討惡意欠薪,工傷索賠,社保醫保的落實等。實現司法討薪常態化,司法扶農、護農常態化,做農民工的堅強後盾。

(四)保障農民工享有城市改革發展帶來的成果

用粗糙而有力的雙手對城市的繁榮做出重大貢獻的農民工,理所當然地應分享城市發展帶來的成果,應與市民一樣享有低保、醫保、廉租房、經適房、子女上學、就業等社會福利。政府部門應通過製定政策、法規保障農民工享有這些應有權利。在當前改革收入分配製度時,不論是初級分配還是再分配,都應當考慮千千萬萬的農民工是否增收減負,受惠獲益。這不僅為他們的理財創造利好,也為我國小康目標創造利好。

(注:本文係2012年10月福建省教育廳(B)類科研立項課題階段性研究成果;項目編號:JB1244OS、JA12364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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