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李家顧問接受《法製晚報》采訪時表示:媒體企圖做實李天一輪奸事實。由於近幾日媒體爆出在這起輪奸案中受害人楊女士係兼職陪酒女,但其並不同意出台,李某某案發當晚三次動手打人,李某某第一個性侵受害人,並披露大量案件細節。但是李家律師蘭和對相關報道提出質疑,質疑相關視頻資料和細節披露從何而來,此出處是否有權向媒體公布,該發布是否合法。同時他認為“明顯有人操控輿論”,“該案很奇特的一個現象就是,在每個節點上,都會有相應的所謂事實和爆料通過貌似權威的發布,混淆視聽,煽動社會情緒,對李某某等人進行未審先判”。
由此可見,網絡為社會形成議題提供了一個顯性的、可操作的平台,網絡議題的設置權不再掌握在把關人、或社會精英、或意見領袖的手中,隻要是可以接觸到網絡的人基本上都可以設置議題,議題的設置者廣泛化了、自由化了。網民們可以通過博客、人人網、QQ、微博、貼吧、論壇等方式傳播和交流信息,發表個人意見以及相互交流信息。由於網絡的分散性、匿名性,接入網絡的網民數量巨大,分散、異質,所以還沒有健全的監控係統。網民通過各種渠道自行發布的信息可以跨越地區、跨越國家、跨越不同的文化,幾乎不受限製。網民們自發的發布新聞,對新聞發布自己的看法、觀點,在網絡上形成熱議。很多情況下,網民自己發布的新聞也許沒有經過實際驗證,但很容易具有個人主觀色彩,從而影響到其他受眾對此事的觀點,形成了網民審判的現象
現實社會中的新聞事件,如果事件的當事人、違法者的身份具有特殊性,如未成年人、星二代、在校大學生、富二代等,或者違法者的親屬的身份地位特殊,如明星、名人、政府工作人員、富裕家庭等等,就很容易受到廣大受眾對違法者的關注,受眾便有一種如果不嚴懲違法者,就是司法的不公正,就是對特殊人員的法律關照,更容易激發受眾對違法者的誤解和憤慨情緒。因而,這一類的案件總會掀起強大的輿論熱潮,受眾總會給予更多的關注。而受到網絡議程設置的影響,受眾的態度立場就很容易在潛移默化中受到影響,為了不使自己處於孤立地位,願意自願的選擇趨同。受眾有時缺少鑒別能力,加之很多微博名人的新聞轉載使得受眾很容易被牽著鼻子走,從而跟隨大眾媒介所營造的一種觀點來看待一個案件,從而出現媒介審判或者是網民審判的現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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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陝西師範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2012級研究生)
責編: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