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 行權安排及到期處理
(1)行權將通過交易所交易係統進行,每隻權證都會有個唯一的行權申報代碼,該申報代碼與該權證的交易代碼不同,如寶鋼JTBI其交易代碼為580000,那麼其行權代碼為582000.
(2)投資者申請行權時,申報方向為賣出,行權單位與交易單位一致為1手1000份,價格為1元。
(3)權證的買賣申報優先於行權申報,即行權的數量以當日交易過戶後其賬戶內的權證持有數為限,也就是當日行權按賬戶合並後的申請手數與權證交易過戶後的持有手數比較,取較小的一個數量為當日行權有效申報手數。
(4)接下去的流程將因權證類型不同而有所區別:
A。現金結算型權證:
(ⅰ)對於超出當日清算後權證數量的申報,按實際可行權數量(即當日餘額)計算可得的行權價值款:
認購權證:行權價值款(元)=權證行使數量(份)×行使比例×(結算價——行使價);
認沽權證:行權價值款(元)=權證行使數量(份)×行使比例×(行使價——結算價);
結算價可以取行使日標的資產的收盤價,也可以取含行使日在內的前三個交易日標的資產的收盤均價,如果為了保證發行人的避險交易順利進行,應取前者;如果為了防止投資者操縱標的資產的收盤價,則應取後者,如果標的資產的流動性足夠好的話,建議取前者。
(ⅱ)假設行權日為T日,那麼在T日收盤後清算之時,登記結算公司將當日行權權證總數發給發行人。T+1日發行人可通過減少避險部位或其他方式保證時間在15:00之前,避險賬戶上有足額的資金予以支付行權價值款。T+1日清算之時,登記結算公司將發行人避險賬戶的總行權價值款劃至各行權者的賬戶。
B。實物給付型認購權證:
(ⅰ)投資者在進行每筆行權申報時,證券經紀商立即判斷並凍結投資者資金賬戶上申報數量×行使價的金額。對於超出當日清算後權證數量的申報,按實際可行權數量(即當日餘額)計算可得的標的資產數量,並把多凍結的資金退還到投資者賬戶。
可得的標的資產數量(股)=權證行使數量(份)×行使比例。
(ⅱ)假設行權日為T日,那麼在T日收盤後清算之時,登記結算公司將當日行權權證總數發給發行人,並將投資者行權繳款劃至發行人避險賬戶。發行人須保證在T+1日15:00之前,避險賬戶上有足額的標的資產數量予以支付投資者的行權需要。T+1日清算之時,登記結算公司將發行人避險賬戶上的標的資產劃至各行權者的賬戶。
C。實物給付型認沽權證:
(ⅰ)對於超出當日清算後權證數量的申報,按實際可行權數量(即當日餘額)作為實際權證行使的數量,投資者同時須保證股票賬戶中持有在清算時實際持有權證行使數量(份)×行使比例股的標的資產,否則當天的行權申報全部作廢。投資者可得的行權價值款按下列公式計算:
行權價值款(元)=權證行使數量(份)×行使比例×行使價。
(ⅱ)假設行權日為T日,那麼在T日收盤後清算之時,登記結算公司將當日行權權證總數發給發行人,並將投資者用以行權的標的資產劃至發行人避險賬戶。發行人須保證在T+1日15:00之前,避險賬戶上有足額的行權價值款予以支付投資者的行權需要。T+1日清算之時,登記結算公司將發行人避險賬戶上的總行權價值款劃至各行權者的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