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值得關注的是,既然低質量的上市公司不采用權證融資將減少其可獲得價值,那麼,低質量的上市公司可否模仿高質量上市公司的行為而受益呢?這當然是肯定的,的確會有一部分上市公司,特別是比μ(Q2,KerT)稍微低一點質量的上市公司,會有動力模仿高質量上市公司的行為。高質量的上市公司需要做的是以相對較低的價格發行股票和權證,才能提高模仿成本,使那些低質量的上市公司付出較高的模仿成本,最後使得模仿行為得不償失,這樣就消除了模仿行為的幹擾。
第四,模型分析表明,那些質量好、真正需要資金的上市公司可以通過在增發中引入權證,向市場發送信號(Signal),將自己和其他低質量的上市公司區別開來,提升自己公司的市場價值,並給自己帶來更大的好處;而那些質量不怎麼樣或並不真正需要資金的上市公司如果在增發中引入權證,則麵臨很大風險,得不償失。權證所具有的信號傳遞功能,引導著有限資金的有效流向。
2.3.4 權證的“激勵機製”對事後信息不對稱的抑製
事後的信息不對稱導致“道德風險”。“道德風險”使得投資者的利益無法得到保障。資本市場上的投資者與上市公司經營者之間存在的不對稱信息和後者所處的信息優勢地位,使得投資者難以掌握企業內部充分而真實的信息或者說無力支付了解這些信息所需的成本而難以實現有效監督,從而導致偷懶、機會主義及各種損害投資者利益行為。按照代理理論,緩解道德風險行為的方式主要有兩種:(1)設計一種激勵機製,以使企業經營者的言行、決策和利益追求保持與股東的期望相一致。(2)設計一種監督機製來防止經營者的隱瞞或說謊,並將其納入到事前的委托代理契約之中,以誘使經營者披露真實情況,從而緩和代理問題,這一間接的監督契約可以是信息披露,通過信息披露機製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經營者的信息優勢,從而減輕由信息不對稱引起的道德風險問題。權證克服事後信息不對稱主要是通過“激勵機製的建立”。
權證的激勵機理分析:
一、憑借權證的選擇權投融資雙方建立起多次的動態博弈關係
權證的持有者可以在約定的時間和約定價格的條件下,選擇是否在未來時期或時日購買標的股票,並且這種選擇權利不附加任何義務,且權證持有人擁有的選擇權(是否購買標的股票)是主動而不是被動的,是基於對權證發行人考察基礎上的行為選擇。當權證持有人考察發行人的行為後,覺得發行人的行為滿足或基本滿足他的期望效用,他選擇行使權證權利的行為(購買標的股票),而這一行為是權證發行人所期望的;反之,權證持有人選擇棄權的行為(不購買標的股票),權證持有人的棄權行為將帶給發行人較大風險,是權證發行人所不期望的。在這樣的參與約束條件下,權證發行人會對自己行為的後果謹慎行事。如果說,權證發行是委托—代理雙方第一次博弈的結果,在該次博弈中發行公司(代理人)處於優勢地位的話,那投資者一旦擁有權證,二者的地位就發生了逆轉,在第二次博弈中,投資者處於優勢地位,他完全擁有選擇後續行為的權利而無任何附帶義務。權證融資所導致的融資中委托人與代理人之間博弈中的優勢地位相互轉化自然能增強抑製代理人道德風險的效果。
權證的選擇權增加了投融資(委托—代理)雙方博弈的次數。當博弈隻進行一次時,每一個參與者隻關心一次性收益,並且最優競爭策略是“欺詐”。而重複博弈以及博弈中優勢地位的轉換使得委托—代理雙方都會在其短期利益和長期利益之間進行權衡,最優的策略選擇是“誠信”,在“誠信”選擇下,可減少代理人(經營管理者)的道德風險行為。因此,在權證融資條件下,投融資雙方可能為獲得長期利益而約束自己的短期行為(道德風險行為)。
權證的選擇權還能建立投融資雙方的動態博弈。動態博弈中當事人的行動是有先後順序的,且後行動者在自己行動之前能觀察到此前其他參與者的行動。例如,在博弈中第一個人A先做一個決策,第二個人B做一個決策,此時B肯定要根據A所做出的決策來決定自己的決策,不論A做出怎樣的決策,B一定在A的決策基礎上做出對自己有利的決策。動態博弈中,作為後行動者在已知先動者行動的條件下,自然會選擇最利己、最優的行動決策。在權證融資方案下投資者是B即後行動者,上市公司是A即先行動者。
二、權證誘使投融資雙方利益趨同
權證融資使經營管理者與股東之間形成了利益趨同的關係,具體體現為:公司業績影響權證價值;權證價值決定投資者的行為選擇;投資者的行為決定著公司籌資計劃的完成與否;籌資計劃是否完成影響著公司投資決策的實施,最終影響到公司業績。
(1)公司業績對權證價值的影響。
項目股本認購權證價值標的資產市價越高越高權證有效期限越長越高權證行使價格越高越低權證到期日越近越低標的資產波動幅度越大越高利率水平越高越高標的資產預期收益越低,我們可以看出影響權證價值的因素有7項,7項因素中除權證到期日和利率水平與企業經營業績關係不大以外,其餘5項指標都與企業經營業績密切相關,都受企業經營業績好壞的影響。特別是標的股票市價、標的股票價格波動幅度和標的股票預期收益等指標相關性更強。
(2)權證的價值決定投資者行為。權證的價值有實值和虛值之分。當投資者執行一份權證要比在公開市場上買進標的股票更有利時,這份權證是實值的。執行一份權證不比在公開市場上買進該標的股票更有利時,這份權證是虛值的。實值權證的內涵價值大於零,虛值權證的內涵價值等於零。當權證為實值時投資者會行權,反之棄權。在權證融資條件下,權證持有人行權,意味著繼續向公司投資;棄權意味著中斷向公司注入資金。
(3)投資者是否行權直接影響到上市公司的籌資目的是否實現以及經營業績的提高。
一般來講公司發行權證的目的主要是籌集資金。在權證價值為實值時,權證持有人行權,公司順利實現其發行目的;如權證價值出現虛值,權證持有者放棄行權,上司公司無法融入原計劃所需資金,融資計劃失敗。一旦融資計劃失敗,則沒有足夠的資金開始或完成有較好投資回報的項目,公司的經營業績或發展前景自然受到影響。
公司投融資過程實質上是一種資本資源的配置過程,麵對資源稀缺性的法則,投融資過程必須講究融資效率。經濟學理論告訴我們,融資中的信息不對稱和融資中的風險會影響融資效率。權證作為一種衍生金融工具,其分段性、風險性、期權性的特點有利於緩解公司投融資中因信息不對稱所導致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進而提高資本資源的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