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九夜半,台灣人家在庭院中擺起八仙桌,擺上供品。開始的時間從初九子時(夜11點至次晨1點)到清早,鞭炮聲通宵達旦。
拜天公有來曆:明末清初的一年除夕,有大批日本海寇侵犯閩南,官兵和鄉勇勇敢禦敵,百姓則到甘蔗叢中避難。正月初九,官兵和鄉勇擊退日本海寇。劫後餘生的閩南百姓認為這是天公助戰取勝,從此便以正月初九為天公誕,準備了豐盛的供品來敬拜。後來,隨著大批閩南人移民台灣,拜天公的節俗也進入台灣。
鑽燈腳
元宵是一個“火樹銀花不夜天”的燈節。連橫《台灣通史》“歲時篇”記載:“(台灣)元宵之夕,自城市以及鄉裏,點燈結彩,大放煙火,競演龍燈。士女出遊,笙歌達旦。”
台灣從1990年起,每年在台北舉辦一次大型台灣燈會,蔚為壯觀。屆時,台北各寺廟也都舉辦各式各樣、多彩多姿的花燈競賽。自2001年起,台灣燈會改由台灣各地巡回舉辦。
台灣著名學者林再複在其《閩南人》一書中記述:“在一些著名廟宇,都掛滿了花燈……婦女們有‘鑽燈腳,生男胞’之習俗。”台灣方言“燈”與“丁”同音。台灣人習稱底下為“腳”。元宵之夜,所有上一年結婚的新娘,無論已產育的或是懷孕的,都得重新打扮新娘妝,由婆婆或姑嫂妯娌領著,到各鄉村祠堂燈下俯首穿行而過。鄉親們圍觀如潮湧至,為的是借機認識哪一家娶的是哪一位新娘,堪稱“新娘團拜會”。
乞龜福
元宵節之夜,台灣民眾習慣到寺廟向神靈“乞龜”。這是一項古老的年節祈福活動,也是從閩南傳過去的。
龜的製作材料繁多,造型繁複,一般可供食用。乞龜,先要燃上三炷清香,然後擲杯。如獲成杯(一陰一陽),則將香插在龜背以示“名龜有主”,並向廟方登記。乞得龜者的惟一條件是“還願”:明年元宵節必須訂做一隻送回寺廟酬謝,而且分量必須大於今年乞得的那一隻,以示答謝神明在過去一年中的關護之恩。如此輾轉輪替,年複一年,寺廟的龜吉祥物越做越大,越做越多,形成一個社群或家族共同乞龜、一齊分享的局麵。
乞龜以澎湖、宜蘭最為盛行。從2007年開始,澎湖與泉州兩地天後宮聯合在泉州天後宮舉行元宵“乞龜祈福”民俗活動。這承載著兩岸同胞對新年的美好祝願,是血肉相連、休戚與共的最好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