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0章 2 定價方法(2 / 3)

(3)期望定價法(NIFO法)。在通貨膨脹非常嚴重的情況下,有時即使按後進先出法定價,企業仍處於不利境地。所以,必須通過價格趨勢預測,結合可能出現的通貨膨脹率和預期成本上漲水平,來確定產品出廠價格。企業常常采用追加成本定價或最後一分鍾定價來處理,以保證企業一定的利潤收益。

成本導向定價方法簡便易行,在正常情況下,這種定價方法可保證各行業、各企業獲得正常的利潤。但這種方法實質上是一種賣方導向定價法,隻從賣方利益出發,而忽視了市場需求、競爭和價格水平的變化。

6.2.2需求導向定價法

這種定價方法又稱“顧客導向定價法”、“市場導向定價法”。它不是根據產品成本狀況來定價,而是根據市場需求狀況和消費者對產品的感覺差異來確定價格。需求導向定價主要包括理解價值定價法、零售價格定價法和區別需求定價法。

1)理解價值定價法

(1)定義。也稱“感受價值”、“認知價值”。這種定價方法認為,某一產品的性能、質量、服務、品牌、包裝和價格等,在消費者心目中都有一定的認識和評價。消費者往往根據他們認識、感受或理解的價值水平,來考慮是否接受該商品的價格。當商品價格水平與消費者對商品價值的理解水平大體一致時,消費者就會接受這種價格;反之,消費者就不會接受這個價格,商品就賣不出去。因此,在很多情況下,由於消費者並不知道商品的實際成本和實際價值,他們對價格的接受程度,主要取決於他們在觀念上所理解、所認識、所感受的商品價值。

理解價值定價法的關鍵,是獲得消費者對有關商品價值理解的準確資料。企業如果過高估計消費者的理解價值,其定價就可能過高,難以達到應有的銷量;反之,若企業低估了消費者的理解價值,其定價就可能低於應有水平,使企業收入減少。因此,企業必須通過良好的市場調研,準確地評定和判斷消費者的理解價值。

(2)理解價值的確定方法。

①直接價格評定法。邀請與產品有關的人員,如中間商、顧客、產品專家等,直接對產品的價格進行評定,或給出他們認為合理的產品價格。然後,企業根據有關人員的實際出價或平均價格,來確定產品的最終售價。

②相對價值評分法。邀請有關人員,對其他同類產品進行打分,如以100分為總分,對各產品分別打分,再按各企業產品的得分相對比例和現行市場平均價格,來推算各產品的理解價值。這種方法通過本企業產品與競爭者產品比較,來評定本企業產品的相對價值和絕對價格。

③屬性診斷評價法。邀請有關人員,用百分製評分法對一種產品的多種屬性進行打分,並根據各種屬性的重要性和對價格的影響力,來確定相對權數,最後通過加權平均法計算出產品的理解價值。

2)零售價格定價法

又稱“可銷價格定價法”、“倒算價格定價法”、“反向定價法”等。企業根據市場調研和價格預測,確定市場最終零售價格,以此為基礎,推定中間商的批發價和生產企業的出廠價格。

3)差別定價法

(1)概念。又稱“區別需求定價法”,是指因需求特性的不同,同一時間、對同一商品製定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價格。需求特性不同主要表現在:購買力、需求量、需求強度、需求時間、需求層次、需求地點、需求偏好、商品用途、產品生命周期所處的階段、需求彈性、用戶類型等方麵,還要受到國家政策導向的影響。差別定價實質上是一種價格歧視。

(2)實行差別定價的前提條件。實行差別定價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否則,就達不到差別定價應達到的效果,甚至會產生負作用。

①購買者對產品的需求有明顯的差異,市場能夠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