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潮流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擁有知識是擁有智慧的基礎,也是創新的基礎。
在進行任何一項創意思維之前,我們頭腦中總要有一些預備性的知識。頭腦把這些知識作基礎,然後構想出改進物品或解決問題的新方法。
著名物理學家費米在一次演講中曾經提到這樣一個問題:
“芝加哥市需要多少位鋼琴調音師?”
然後,費米自己解答說:
“假設芝加哥有300萬人口,每個家庭4口人,而全市1/3的家庭有鋼琴;那麼芝加哥共有25萬架鋼琴。每年有1/5的鋼琴需要調音,那麼,一年共需調音5萬次;每個調音師每天能調好4架鋼琴,一年工作250天,共能調好1000架鋼琴,是所需調音量的1/50。由此推斷,芝加哥共需要50位鋼琴調音師。”
這是一個典型的“連鎖比例推論法”,在解決實際問題和獲得創意思維的過程中經常被采用。在這種推論中,需要很多預備性知識作基礎。比如,你應該知道“有鋼琴家庭”所占的比例、調音師的工作效率、工作時間等。
值得注意的是,知識自身就隱含著某種價值觀念,並構成一種特定的框架,從而對頭腦的觀察範圍和思考偏向作了預先的規定。凡是與這種規定相吻合的,頭腦會加倍予以關注;而與這種規定無法溝通、風馬牛不相及的,頭腦就會毫不留情地把它們拒之於大門之外。
每個人頭腦中所思考的事物和問題,都受製於自己的知識水平。正如每個人喜歡讀的書不同,除了欣賞趣味之外,其差異點主要是由知識程度決定的。誰都不願意去讀一本自己根本就讀不懂的書。
頭腦中的知識既是創意思維的必要前提,又有可能成為創意思維的製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