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流動人員“棄檔”現象的調查
調查研究
作者:王洪濤
隨著人事製度的不斷改革,人才流動日益頻繁。那麼記載個人成長曆程的人事檔案,現在不被人們所看重,“遺棄”檔案的流動人員越來越多,並呈不斷上升趨勢。
所謂棄檔,在管理檔案部門看來就是成了“死檔”,這裏主要指流動人員長期不繳納檔案管理費用或根本不理會檔案,也包括一部分自攜檔案者。目前,我市“棄檔族”是指以下人群:一是應往屆高校畢業生。他們為了到外地尋找更適合自己發展的空間而放棄了檔案;二是一些無檔案保管權力的企業和非政府人事部門人才中介機構違反國家規定擅自保管或扣留流動人員檔案,使流動人員享受不到代理服務,使其成為“死檔”;三是自費出國留學人員。他們因為要在國外停留多年,無暇顧及檔案。另外,還有一部分從國有企事業單位離職、辭職向民營企業、外資企業、三資企業流動的人才,由於有一些問題和原單位需要解決,或是不了解檔案管理有關規定,他們最終也選擇了棄檔。
據調查,全市這種被“遺棄”的檔案已近4千卷,占流動人員總數的36%。由此可見,“棄檔”已不是個別的、偶然的現象。從表麵上看,“棄檔”反映出部分流動人員對人事檔案的不重視,其實質上看,這是人力資源市場配置上與行政職能之間的衝撞,對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製度的完善和改進提出了新的課題。
一、“棄檔”的幾種不良現象
1.可有可無無所謂。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過程中,人們在用人觀念上慢慢轉向對其社會價值的認可。更多的單位在用人上注重個人實際能力,而不過多考察檔案記錄。隨著人才在全國市場上自由流動,對“人走檔案也要走”已不做嚴格規定,人才流動憑自我介紹和相關單位證明也可。因此,大部分流動人員對自己的檔案漠不關心。在我們身邊,隻要你問到非國有單位職員的人事檔案在哪裏,幾乎有8成以上的人回答從未過問。
2.有人保管不理會。因為檔案不能隨便銷毀、故意丟棄,所以許多流動人員認為,反正擱在那兒也沒人敢毀掉人事檔案,那就等到用的時候再說,這是檔案放在人才流動服務機構交了頭一年管理費後,再就多年無人問津的主要原因。另外,按照國務院相關文件規定,未找到工作的畢業生,畢業學校可免費代管兩年檔案。滿兩年後,根據學生原戶口所在地將其檔案寄到當地政府所屬人才服務機構。畢業後自謀職業的大學生不占少數,很多當時沒有找到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就將檔案留在了學校,甚至找到工作之後也置檔案於不顧。
3.省事方便自己揣。有的流動人員跳槽離開原單位後,就一直將檔案“揣在自己身上”,新單位、原單位都無從查找,檔案的真實性、完整性無法得到保障,等同於棄檔。還有的流動人員認為,檔案存放在哪裏都有各種各樣的問題,放在自己手裏更省事方便,有什麼事情舉手投足之間就完成了,因此,許多流動人員對人事檔案“有恃無恐”,私自保管,嚴重違反了檔案管理製度。
4.約束發展暫不理。有的流動人員為了謀求更好的發展空間,在與原單位簽定的勞動合同未到期的情況下毅然辭掉工作“遠走高飛”,違反了《勞動法》,而又不願交納違約金,檔案調不走,新單位也不強求調檔,事情就這麼一拖再拖,致使檔案三年五年無人理。調查結果顯示,在600名被調查者中,有290人認為“工作中注重的是能力,檔案沒用”,這占被調查人數的48%,另有15%的人表示“無所謂”,隻有37%的人認為“擇業自由,但檔案不能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