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包拯貢硯(1 / 1)

宋朝有一個著名的清官叫包拯,字希仁,天聖年間進士,宋仁宗時任監察禦史,後任龍圖閣直學士,官至樞密副史。在端州地方做知州官時,此地向來出產一種做硯台用的石頭。從前在那地方做官的人,都借著進貢皇上的名目,總要多取幾十倍,拿去送給朝裏麵有勢力的人。包拯叫做硯的人隻要做到進貢的硯數夠了,就停止工作。等到自己任期滿離任的時候,不拿一塊硯石回去。

他做開封知府時,為官公正,執法嚴明。他處處以身作則,從不為自己牟私利。有一次,他的舅舅犯了罪,他照樣依法論處。此後他的親戚朋友再沒有人敢依仗他的權勢為非作歹了。當時的百姓都非常尊敬、愛戴他,稱他為“包青天”。

他平生沒有私下的積蓄,曾經警誡子孫們說:“我的後代做官的,有犯了貪贓枉法的人,這個人就不準回到自己家裏來;死的時候,也不準葬在大墳裏,倘若不照著我的誌向做,就不是我的子孫了。”1016年他任樞密副史,次年去世,諡號“孝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