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的家位於泉桂城東郊邊緣的方星鎮,距離她們所在之處說不上近,大約要走一個時辰。婦人有傷在身,又要抱孩子,不方便再背個人,侯蓁蓁就更不用說了,她很自覺地接下了二葉的那堆包裹,於是背青年的任務便交給了三人中年紀最小的二葉……
方星鎮毗鄰泉桂城,小鎮固然不比後者的熱鬧,鎮中僅有一孔泉眼,但這泉眼有些特殊,湧出的泉水常年呈桃色,所以被鎮民稱為桃花泉。
桃花泉的出泉口藏在鎮中一座石山底部的洞穴中,那洞口非常窄小,連孩童都無法進出。石山的山體異常堅硬,方星鎮又是倚山而落,鎮民們認為石山裏住著守護方星鎮的山神,若是要開發這泉眼,少不了大動幹戈。先後有人折騰幾次失敗後,便無人打這泉眼的主意了。後來管轄方星鎮的官員幹脆聯合鎮民共同把泉口的土地挖整了一番,修了一個池塘來盛這桃花泉的泉水,取名桃滿池。既然不能拿這口泉賺錢,那觀賞觀賞愉悅下心情也是鼎好的。
居住在方星鎮的人家不少,不過畢竟是小鎮,鎮民大多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侯蓁蓁和二葉隨婦人一路躲著人繞回方星鎮時天色已黑,大抵也是運氣好,一直到婦人家門口,她們都沒碰著一個人。
這對夫妻的住宅是一座帶院子的簡樸小屋。三人立在門口不住地四下張望,得二葉首肯後,婦人才小心地開了門,領著二人悄悄進了屋。
關上門,二葉把青年放到床上,終於放下心來,長舒道:“這一路像做賊似的……夫人身體可還受得住?”
婦人臉一紅,低頭慚愧道:“我身體無礙,倒是勞煩了姑娘……背著相公這麼久,定是累壞了。”
婦人其實挺難為情的,先是被這個小姑娘所救,又要這姑娘背著自家相公的屍首走了一個多時辰的路,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而她自己呢,走著走著不僅沒覺得傷重,步伐反倒越走越輕盈,連原本蒼白的麵色都變得紅潤,要不是身體上隱隱傳來的疼痛,她都快忘了自己是個傷患。
二葉當然也察覺到了婦人傷勢的反常,不過她隻當是這婦人根骨奇佳,習過什麼奇功才會如此。
這邊婦人卻想著,定是姑娘給我服了神藥,才能好得如此快……
喉間一哽,她抱著孩子突然朝二葉跪了下去。
“夫人這是做什麼?”二葉忙去扶她。
婦人推開二葉的手,跪道:“我雖嫁作人婦,但自小習武,也知江湖俠義,今日蒙姑娘大恩,無以為報,隻要姑娘今後有令,定唯命是從!”
二葉拉她不起,隻好歎道:“今日這事若是你我相換,想必你也不會袖手旁觀。你既知曉江湖俠義,也應知曉我不會要你報恩。不出意外,李德青之死查不到你我頭上。我知夫人聰穎,不需由我來說明下一步該如何去做。今日你我一遇,算是有緣。但也緣盡於此。”
婦人轉瞬便領會了她的意思。
人姑娘與她無親無故互不相識,能幫她至此,於她是大恩,但對姑娘而言隻屬俠道熱腸,舉手之勞不求回報。可舉手之勞至此已不能再多,二人今後橋歸橋,路歸路,互不牽扯。
婦人捫心自問,自己之前那番話確有真心,可心底裏有些別的期待也不作假。
猶豫片刻,她終是把想說話全部咽下,含著眼淚俯身長拜下去。
“多謝姑娘……”
再起身抬頭,屋中已無二人身影。
……
二葉和侯蓁蓁緩步行走在方星鎮的青石小道上,賞著路邊灌木叢中隱約閃爍的螢火蟲,各自想著心事。
夜色幽悄。
蟬鳴和蛙叫給靜謐的夏夜增添了些許清靈的生氣。
“姐姐!”二葉忽然停下腳步。
“嗯?”侯蓁蓁也停步,轉頭看去。
少女直視著她,彎彎的眼睛亮如夜星,開口如吐脆鈴。
“姐姐的救不了,是無法救,還是不願救?”
她的認真讓侯蓁蓁有些恍惚。
在二葉的注視下,她第一次對自己的堅持產生了疑問,可僅僅是一刹,這個懷疑的念頭才剛剛生出,她的大腦已經毫不留情地將這份疑問捏得粉碎。
“我不確定是否有救他的方法,我隻知道不可以救他,這違反了守則。”她如是說。
“是何守則?”二葉問。
“工作守則。”她脫口而出,又驀地怔住。
——工作守則?這是什麼?不對……沒有記憶,但為什麼會無意識地說出來?守則和記憶無關?是天生的限製嗎……為什麼會有這樣的限製?會造成不良影響?是對哪一方?如果是對我……難道這裏的生命體對我存在威脅?……救人違反守則,我是一名戰士……那麼修補漏洞……會不會是指要消滅這裏的生命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