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精明經商,敢冒風險(5)(2 / 3)

梅特裏兄弟早已把錢用在了礦上,一時間毫無還債的能力,於是被洛克菲勒無可奈何地送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洛克菲勒的律師說:“借據上寫得非常清楚,被告借的是考爾貸款。在這裏我有必要說明一下考爾貸款的性質,考爾貸款是一種貸款人隨時可以索回的貸款,所以它的利息低於一般貸款利息。按照美國的法律,對這種貸款,一旦貸款人要求還款,借款人要麼立即還款,要麼宣布破產,二者必居其一。”

於是,梅特裏兄弟隻好選擇宣布破產,將礦產賣給洛克菲勒,作價52萬元。

幾年之後,美國經濟複蘇,鋼鐵業內部競爭也激烈起來,洛克菲勒以1941萬元的價格把密沙比礦賣給了摩根。而摩根還覺得做了一筆便宜生意。

也許有人會說洛克菲勒不守商業道德。但是洛克菲勒並不這樣認為,他認為自己的行為完全是合法的、正當的。況且商業經營的最高目的是賺錢,其遊戲規則是不受道德限製的。

猶太商人這種對待精明的坦然心態,是作為一種傳統代代相傳,在早期教育中就自覺培養的。

洛克菲勒的父親叫威廉,他曾經說過:“我希望我的兒子們成為精明的人,所以,一有機會我就欺騙他們,我和兒子們做生意,而且每次隻要能詐騙和打敗他們,我就絕不留情。”

洛克菲勒童年記憶中最深刻的一件事就是:一次,父親讓他從高椅子上往父親懷裏跳,第一次父親將小約翰接住了。可是當小約翰第二次縱身跳下時,父親卻突然抽回雙手,讓小約翰撲在地上。威廉無疑是想通過這件事告訴兒子:世界是複雜的,不要輕信任何人,每個人,哪怕是最親近的人,都可能成為你的敵人。猶太人在經商時,視商場為戰場,視他人為假想敵,心理高度警惕,永不放棄戒備心。縱然是自己的妻子或者丈夫,也把他當外人看待,從不輕易信任,這也是猶太人防範交易風險的智慧之舉。

隻要值得,就要去冒險

猶太商人曆來負有一個投機家的名聲。然而無論在西方還是中國,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裏,“投機”這個詞都不明不白地帶有某種貶義色彩。現在不同了,經濟學家們給“投機”換上了一個恰如其分的雅稱,名之為“風險管理”。這個名稱一改,猶太商人也由原來的“投機家”變成了“風險管理家”。

確實,猶太商人長時期不是在做生意而是在“管理風險”,就是他們的生存本身也需要有很強的“風險管理”意識。猶太商人不能幹坐著等“驅逐令”之類的厄運到來,也不能毫無準備地到時候措手不及。在每次“山雨欲來風滿樓”時,他們都需要準確把握“山雨”到底會不會來,來了會有多大。這種事關生存的大技巧一旦形成,用到生意場上去就遊刃有餘了。很多時候,猶太商人以此發跡。

除此之外,也許同猶太裔人經商時的積極樂觀態度也有很大的關係。猶太民族曆經劫難,但在看待事物的發展趨勢時,卻常抱樂觀的態度,並采取相應的行動。而事實是,無論經商還是做其它事,樂觀者總要多點機會,投中的次數也更多些。

在英文中,“投機”和“考察”是同義詞,猶太人的投機買賣可說是對該詞的最好詮釋。猶太人的考察,並不光看商品的流通情形,還要視該買賣的商品,在轉賣或交換之後的狀況,當事人對於該項交易的最後滿意程度。猶太人最後決定的投機買賣一定是根據周詳和縝密的思索之後所做出的商業行為。

除此之外,也許同猶太商人經商時的積極樂觀態度也有很大的關係。猶太民族曆戲劫難,但在看待事物的發展趨勢時,卻常抱樂觀的態度,並采取相應的行動。而事實上,無論經商還是做其他事,樂觀者總要多點機會,投中的次數也更多些,發財的機會也更大些。

猶太商人有一種理念,就是“隻要值得,就要去冒險”,這種在風險中淘金的做法,是猶太商人非常令人折服的一種投資方式。

做別人不敢做的生意

猶太人最推崇什麼樣的商人呢?調查表明,他們對敢於做出驚人的投資策略的商人最為崇拜,因為這些人最能反映猶太民族“膽大心細,迅速出手”的投資水平,即看準了就大把撒錢。

美國金融巨頭摩根就是敢於做出驚人投資策略的一個典型的猶太商人,有人開玩笑地稱:“隻要摩根開始了自己的工作,就相當於印鈔機在飛速運轉,因為他的腦子中,的投資的概念已經完全成熟了。”

19世紀末,鐵路運輸是支撐美國產業界運輸體係的台柱,但就像一盤散沙似的各段鐵路並不能完成這項重任。要想把分散鐵路聯成一體,組成一個鐵路網絡,仍要在鐵路方麵投入高額資金。這樣,鐵路依賴投資銀行的程度就表現得相當突出。隨著生產力的發展,企業社會化程度越來越高,各公司的拆散、合並也越加頻繁,借貸的資金額也就越來越大。這就要求投資銀行不僅有雄厚的財產做後盾,更要有很高的信譽。在這種青黃不接的形勢下,摩根創立的銀行辛迪加成為新時期銀行投資業的榜樣。眾多破產的公司企業麵對美國的經濟危機,把希望寄托在摩根身上,希望他能夠收購他們的公司,成為他們的救世主,給他們的公司以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