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旅遊消費中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研究(2 / 2)

三、旅遊消費中消費權益的保護

(一)提高旅遊消費者自身的消費權益保護意識

旅遊消費者首先應該了解自己的合法權益有哪些。根據旅遊消費者定義,旅遊消費者權益為: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製度所保護的,不能被非法侵犯的旅遊消費者的這種利益或權利。旅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包括:1.旅遊者的知悉權;2.旅遊者不受欺詐權;3.旅遊者生命健康權;4.旅遊者享有特約服務權;5.旅遊者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和訴權;6.自由合法逗留旅行權;7.自由公正地締結旅遊服務合同權;8.尊嚴,人格,風俗受尊敬權;9.自主選擇自費項目權;10.對旅行社進行監督權。明白以上各方權利義務是維權的第一步,所以,旅遊者要真正了解旅遊中自己應有的權利,從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選擇正規的旅行社、旅遊團

旅遊消費者不要僅僅關注旅行社的價格,更要多關注旅行社本身是否正規、服務質量是否到位、真實。一定要多了解旅行社的運營程序,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不要被廣告的“低廉價格”等字眼迷惑,學會分辨旅遊廣告的真假。同時還要看其是否有工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若選擇出境旅遊,看有沒有出境的資格。隻有找到正規旅行社,出現了問題維權才有可能,旅遊管理部門才有可能幫助受害者挽回損失。

(三)不要輕易相信導遊的話,謹防被騙

旅遊消費者要學會分辨商品的真假,購買商品時千萬不可以著急,不可以為滿足一時的虛榮心,也不要輕易相信導遊的話,致使權益受損。一定要自己判斷該商品是不是真的需要,是否真的像商家或導遊說的那樣,價格是否合理,一定要謹慎考慮。如果要買,一定要向商家索要發票和質量保證書,保存好質量保證書和發票等證據,一旦出現質量問題,才能有效維護自己的權益。

(四)旅遊消費權益受損的解決途徑

第一,出現旅遊服務問題可與旅行社經營者協商解決。這比較直接,適宜一般的旅遊爭議的解決。第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消委會調解。當發生爭議協商不成,可到消費者協會請求調解。第三,向旅遊質量監督站申訴。旅遊消費爭議較大,消費者協會或消委會又調解不成,可以申訴。投訴者可對下列行為進行申訴:認為旅遊經營者不履行合同或協議的;認為旅遊經營者提供的價值不等的旅遊服務的;認為旅遊經營者故意或過失造成投訴者行李物品破損或丟失的;認為旅遊經營者故意或過失造成投訴者人身傷害的;認為旅遊經營者欺詐投訴者,損害投訴者利益的,旅遊經營單位職工私自收回扣和索要小費的;其他損害投訴者利益的,投訴的一般以書麵形式的,並應具備以下幾方麵:投訴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旅遊者,投訴必須在遊客知道或應該知道權利受到侵害時算起60日內,必須寫明具體投訴對象,提出具體投訴請求,提供投訴的事實依據及證據(原件)。第四,根據與旅遊經營者達到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要注意,仲裁機構是對有仲裁協議的旅遊爭議進行仲裁。第五,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調解、申訴、仲裁都不能解決的旅遊消費爭議情況下,隻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但經過仲裁記過仲裁的結果當事人必須執行,不得上訴。

旅遊消費在當今不僅是一種時尚,而且也受許多人的喜愛。旅遊不僅能為旅遊消費者帶來快樂,還能增長見識,陶冶情操。所以,旅遊消費者選擇旅行社和旅遊團一定要提高消費權益保護意識,選擇正規的旅行社、旅遊團,不要輕易相信導遊的話,謹防被騙,增強法律意識,一旦出現消費權益受損事件,運用法律等途徑有效維護自己的消費權益。

(作者單位:內蒙古大學公共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