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湖北十堰精神病事件調查(2 / 3)

2010年4月,彭寶泉在給上訪的某單位職工拍照時被警方帶走,送到了十堰精神病院。進去前,他給網友打了個電話:“如果我今晚不出來,你就開始發帖。”果然,媒體介入,在精神病院待了5天後,彭寶泉出來了。也就是在這次入院期間,彭寶泉見到了郭元榮。“思路清晰,談吐正常,穿著整齊。”郭元榮給他留下的印象,“不像是真的有精神病。”他決定“營救”郭元榮,所選路徑依舊是自己駕輕就熟的“網絡發帖——媒體介入”。

神秘的醫院

處在風暴眼上的十堰市精神病醫院,前身是東風茅箭醫院的精神科,屬於東風汽車公司的職工醫院。醫院政工科

呂科長向本刊記者介紹,1975年設立的精神科是鄂西北地區第一家,1981年成立精神病區,開始收治精神病人,2004年掛牌成立醫院,十堰市精神病司法鑒定中心也設在這裏。醫院有150張床位,常年住院病人100個左右,“春天精神病高發季節時,能達到150多人,病床不夠就在走廊裏加床,除了本地病人,還有河南、陝西等地的病人”。

呂科長告訴本刊記者,郭元榮第一次入院是1996年11月,是竹溪縣公安局的人送來的,11月27日由醫院精神病司法鑒定中心所做的鑒定結論是“精神分裂症,偏執型,無責任能力,預後差”。按照呂科長的解釋,醫院接收精神病人主要有兩種情況,一般情況下由病人的直係親屬或監護人送來,特殊情況下,比如無主的流浪精神病人由民政部門送來,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的責令監護人看管,或者由公安機關強製執行。他向本刊記者出示的依據是《刑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製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製醫療。”

對郭元榮適用刑法,親屬堅決反對。據他們介紹,曾擔任竹溪縣建設局鄉建股股長的郭元榮,從1994年開始舉報建設局長,後來紀委調查,但局長沒受什麼影響。郭元榮對調查結果不滿,繼續寫信反映,從1996年4月開始,縣公安局就開始調查他,聽一鄰居說起郭元榮的姥姥可能有精神問題,便以“家族有精神病史”為由強送醫院。“那時候我姥姥90歲了,中風後臥床1年多,難免嘴裏念念叨叨的,怎麼會是精神病呢?”郭家兄妹不承認郭元榮有精神病,更對“家族精神病史”的結論耿耿於懷,“他寫寫材料對社會就造成危害啦?!”

對於郭元榮的入院手續和鑒定結論,親屬當然不肯簽字。據他們向本刊記者介紹,剛入院時不讓探視,後來是郭家弟弟翻牆進去,才隔著窗子看了大哥一眼。第二年農曆正月,郭母攔住縣委書記的車子,到縣政府門前喊冤,公安局才派人去把郭元榮接回家。這是郭元榮“三進三出”醫院的第一次。

第二次,1997年的正月23晚上,警方找到了正在朋友家打牌的郭元榮,想把他帶走。郭拿了把菜刀對峙,以跳樓威脅,警方叫來郭家兄妹協商,最終答應回到郭家再抓人。結果,妹妹找了個與郭元榮身高差不多的人引開警方,弟弟帶郭元榮脫身,到山裏的親戚家躲了3個月,最後還是被抓了。後來,還是沿襲第一次的做法,找縣委書記要回了人。

家屬稱,第二次從精神病院出來的郭元榮不敢待在家裏,一個人去了北京,“住在10塊錢一晚的地下室裏,上訪,寫材料”。結果,當時正值取締“法輪功”期間,郭元榮被北京警方控製,遣返回十堰後,直接送到了精神病院。第三次入院的郭元榮再沒有出來,最初幾年,家屬還寫信反映,但都石沉大海,領導也換了好幾茬,甚至郭元榮也適應了在精神病院的生活。彭寶泉問他想不想出去時,他先是大笑:“你都在裏麵呢,怎麼把我弄出去?”緊接著又有一絲惆悵:“這麼多年,外麵的朋友都生疏了,世界變成什麼樣也不知道,還是在這裏終老吧。”“別說是人,就是一頭獅子,關個十幾年也適應了。”郭家親屬和彭寶泉的看法不謀而合,更加堅定了他要營救郭元榮的想法。

按照呂科長的解釋,相比入院時需要“身份鑒別、既往病史和接診判斷”等手續之外,出院要相對簡單,“隻需要結清住院費,親屬或監護人來領人就行,不需要公安機關批準,甚至不需要醫生開證明”。但是,郭家堅稱曾無數次要求醫院放人,但“醫院說人是公安局送來的,要公安局來領”,找到公安局,答複又是“醫生證明治好了才能出來”。如此反複,無果而終。甚至對於網帖上公布的一封醫院寫給竹溪公安局局長的信,雙方也各執一詞,醫院說,寫信是為了讓公安局協調郭的單位結算,郭家則稱,這封信是在家屬的要求下,醫院為了證明放人需要公安局批準才寫的。這樣的口水仗,已經很難查證。

醫院以保護病人隱私為由,拒絕了本刊記者查閱郭元榮病曆的要求。這家鄂西北地區最大的精神病醫院,即便在十堰也屬於神秘之地。三層的住院樓,一樓是工療區,二樓是男病區,三樓是女病區,樓道口的大門緊鎖,除了每周三、五、日下午的探視時間外,外人一律不得入內。曾在醫院做過護工的王華明向本刊記者介紹,男女病區各有5個護工,各自要照看四五十個病人,四班倒,任務重。病人們每天早晨6點半統一起床,發藥、吃藥,早飯後,病情較輕的二級病人可以去工療區自由活動,裏麵有乒乓球桌、健身器材、麻將和閱覽室,甚至有男女病人互相產生好感,談起了戀愛。一級病人則沒那麼自由,必須留在興奮室觀察。下午照舊,16點半還要統一洗腳,晚上21點熄燈。

為了安全起見,病人們不準攜帶打火機、水果刀、筆、鑰匙和手機,甚至連鞋帶也要沒收。工療區有小賣部,但病人不準使用人民幣,買東西隻能用醫院用紙片自製的“代幣”。一級病人入住的興奮室裏更需嚴加看管,24小時有人監護,晚上也不滅燈。每個病人最強烈的願望就是回家,逃跑的也不是沒有,護工們值夜班時都不敢睡覺,一個年輕病人借口剪指甲,要了鑰匙就跑,最後被抓了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