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初遇(2 / 2)

她笑了笑,似乎被我說樂了:“還可以你這樣理解的?你真有才。”

我一聽“有才”兩個字,心裏觸動了一下:有才有個屁用,女朋友跟人跑了,比我有財多了。淡淡地說:

“有才的都是瘋子。你想跟瘋子聊天?”

“我不介意。”

“瘋子隻跟同類交流。你是女瘋子?”

“那你當我是女瘋子好了。”

“蘇菲·瑪索可不是女瘋子。”

那女子又驚了一下,顯是聽出我把她比作蘇菲·瑪索,沒有繼續我們的“瘋子”話題,莞爾一笑:“你也喜歡蘇菲·瑪索?”

“L'amourdem**ie。”

“‘我的摯愛’。那她是你的女神咯?”

“可惜我晚生了二十年。”

“那要是你早生二十年呢?”

“跑到巴黎,不顧一切地找她,跟她說‘我愛你’。”

“她的保鏢會一腳把你踢飛。”

“爬起來。繼續跟她表白。”

“你就不能實際一點?”

“買下她的經紀公司,讓她跟我簽約,然後娶她。”

“你就不能浪漫一點?”

“買下全巴黎的紅玫瑰,鋪在埃菲爾鐵塔,盧浮宮,香榭大道。所有巴黎顯眼的地方,而且都是‘我愛你’的形狀,為她戴上梵克雅寶十克拉的鑽石,給她訂製Cymbeline的婚紗,我們坐著水晶馬車去英國威斯敏斯特教堂,由梵蒂岡的大主教為我們宣誓。”

“……你果然是個瘋子。”

“我可沒說我有才。”

“為什麼有才的都是瘋子?”

“通常情況下,女生喜歡有才的,女人喜歡有財的。男人如果沒有從有才變為有財,就會被由女生長成的女人而遺棄。所以導致精神失常,從而變為瘋子。”

“你就是被女人拋棄了?”說完她意識到了什麼,繼續道:“對不起,我不是那個意思。”她顯然看出了我的失落。

我的心情沒有之前那麼糟糕,淡淡地接著我們的話題:

“我沒說我是瘋子。”

“你不是說你有才嗎?”

“那是你說的。”

“好吧,是我說的。可你也不能否認。”

“不否認不代表我就認可。”

“怎麼說?”

“讚同與否是出於某種行為的態度,認可與否是對種行為的主觀情願。兩者並不衝突。”

“強詞奪理,你這是狡辯。”

“狡辯是辯論的一種,也是哲學。”

“……總而言之,你就是個瘋子。”

“辯論講究據理力爭。你隻是由判斷得出來的觀點,並不成立。”

“事實勝於雄辯。”

“事實上。”我發覺跟她有一搭沒一搭地胡扯了半天,心情放鬆下來,笑了笑說:

“你說對了,我是個瘋子。”

“瘋子都像你這麼坦然的嗎?”

“瘋也是分境界的。簡單說,一般的瘋,是真瘋,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另類的瘋,是假瘋,別人認為他瘋言胡語自己卻很清醒;還有一種瘋,是徹底的無可救藥的深入到骨髓的瘋,你以為他說的是瘋話其實他很正經,你以為他很正常實際上是一派胡言。”

“那你是哪一種‘瘋’?”

“你說呢?”

“我看你瘋得很徹底,估計是無可救藥那一類型的。”

“那你錯了。我其實隻是第一階段,是真瘋,而且發的是酒瘋。”

“發酒瘋的人說話會這麼有條理?”

“那是因為我條理慣了。連喝醉酒了都不改本性。”

“那你本性是什麼?”

“人之初,性本善。”

“性本善,會對著一位不認識的女士發酒瘋?”

“你又錯了。首先,並非我故意接近你;其次,我也無意與你搭訕。準確一點說,是你先坐在我這裏,然後主動跟我說話。迫於無奈,我才跟你交談。”

“好像說的多委屈一樣。那是我搭訕你咯?”

“你也可以換一種說法。”

“什麼說法?”

“勾搭。”

“……我有勾搭你嗎?”

“沒有。”

“那你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我被你勾搭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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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君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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