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商品銷售排行分析法
現在大部分門店的銷售係統與庫存係統是連接的,後台電腦係統都能夠整理出門店每天、每周、每月的商品銷售排行榜,從中就可以看出每一種商品的銷售情況,調查其滯銷的原因,如果無法改變其滯銷情況,就應予以撤櫃處理。在處理這種情況時應注意:對於新上櫃的商品,往往因其有一定的熟悉期和成長期,不要急於撤櫃;對於某些日常生活的必需品,雖然其銷售額很低,但是由於此類商品的作用不是盈利,而是通過此類商品的銷售來拉動門店的主力商品的銷售,以實現整體經營目標,如衛生紙、洗衣粉等日用品;還有的商品是由於陳列不當而導致的滯銷,所以在淘汰時要分析其中的具體原因。
(三)貢獻分析法
門店中每一種商品對總銷售額和利潤所做的貢獻是不同的。例如,某商品組合中有5個商品品種。其中,第一個商品品種的銷售額和利潤分別占商品組合總銷售額和利潤的50%和30%,第二個品種的銷售額和利潤均占總銷售額和利潤總額的30%,兩者共占總銷售額的80%和總利潤的60%。在這種情況下,一旦這兩個品種遇到強有力的競爭商品,整個商品組合的銷售和利潤額將會受到重大影響。這種銷售額和利潤來源高度集中於少數品種之上的商品組合,往往具有很大的風險性。因此,門店經營者必須考慮鞏固第一、第二個商品品種的市場地位。另外,對於銷售額和利潤隻占商品組合總銷售額和利潤的5%的末尾商品,由於其發展前途渺茫,經營者應予以清除,以轉移資金進行新商品的銷售。
(四)損耗分析法
商品損耗這一指標是不容忽視的,它將直接影響商品的貢獻毛利。例如,日配商品的毛利雖然較高,但是由於其風險大、損耗多,可能會賺得少而賠得多。曾有一家門店的畜產品(半加工品)的銷售在某一地區占有很大的比例,但是由於商品的破損特別多,一直處於虧損狀態,最後唯一的辦法是,提高商品價格及協商提高供貨商的殘損率,不然就將一直虧損下去。對於損耗大的商品一般是少訂貨,同時應由供貨商承擔一定的合理損耗。另外,有些商品的損耗是因商品的外包裝問題,出現這種情況時應當及時讓供應商予以調整。
(五)商品的更新率分析法
門店周期性地增加商品的品種,補充商場的新鮮血液,以穩定自己的顧客群體。需要導入的新商品應符合門店的商品定位,不應超出其固有的價格帶,對於價格高而無銷量的商品和價格低而無利潤的商品應適當地予以淘汰。
門店所要求的最優商品組合,是指在市場環境和門店資源可以預測到的變化範圍內,始終能使門店獲得最大利潤的商品組合。最優商品組合應包括以下幾種情況:目前雖不能獲利,但有良好發展前途,預計成為未來主力商品的新商品;目前已達到高利潤率、高成長率和高占有率的主要商品;目前雖仍有較高利潤率而銷售成長率已經降低的維持性商品;目前正逐步收縮其投資以減少門店損失的衰退商品。
(六)開發自有品牌
自有品牌(Private Brand)也叫零售商品牌或分銷商品牌,是零售商和批發商的一大發展要素。自有品牌的英文原意是“私人標簽品牌”,即隻能在自己商場內銷售而不能在其他商場銷售的品牌,與它相對的品牌是製造商品牌(National Brand),即在國內任何的商場都能銷售的品牌。自有品牌發展到今天,它的外延已經得到進一步延伸,除零售商在自己門店銷售之外,消費者可以從其他渠道購買。
1.自有品牌商品可以低價出售,利潤空間大
門店可以用最少的成本來尋找生產自有品牌商品的製造商,其他的如研發、廣告、促銷和分銷等費用也是很低的。然而,消費者更喜歡一些全區域著名的品牌,對於經營者來說,有50%的自有品牌商品利潤會更高。
2.提高門店在分銷渠道上的地位
近二十年來,隨著買方市場的形成和加強,最接近買方的門店在整個營銷渠道中的地位不斷升高,權利不斷擴大。營銷渠道中的權利、利益、信息機製向零售商傾斜,製造商對零售商的依賴程度增加。許多零售商向製造商施壓,如果他們想要獨立的貨架就要付出更多的代價。
3.將零售商品牌價值資本化
自有品牌的開發與實施,使企業的品牌價值資本化,一些大型零售商信譽好、知名度高,以企業名稱命名的自有品牌商品可以把商場的良好形象注入商品中,人們極容易把企業的形象同自有品牌商品聯係在一起,而自有品牌商品的成功,反過來又會進一步強化顧客對企業的滿意度。
目前,國內自有品牌商品對提升零售業核心競爭力的作用非常有限,自有品牌的開發仍處於探索和起步階段。因此,麵對自有品牌商品這塊誘惑力十足的“蛋糕”,國內零售商要有清醒的頭腦,一切的決策都應立足自身優勢,開發自有品牌商品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作,不能一蹴而就。另外,自有品牌占零售商所經營全部商品的比重並不是越多越好,該比例受零售商的業態、規模、技術水平、管理水平及競爭形勢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和製約。目前,適合門店開發自有品牌的商品主要有:對商品保鮮程度要求高,需要進行加工、半加工的食品、副食品,如冷鮮肉、沙琪瑪、啤酒、可樂、豆漿、礦泉水等;周轉速度快、技術含量低的大量日用消費品,如服飾、濕巾、衛生紙等;利潤較高的部分商品,如化妝品、生鮮品等。通常門店通過貼牌生產(OEM)或“前店後廠”的方式實現自有品牌商品的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