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的單位因為資金量小,業務單一,往來款項少且不經常發生,因此沒有專門設置明細賬,隻進行往來款項的總賬核算,財務經辦員對職責理解不透徹,財務經辦人員更換頻繁,財務管理工作脫節,對往來賬的發生情況不明,造成清理核算工作不及時或無法清理、核銷。
(2)有的單位雖然設置了明細賬,但往來科目明細賬設置比較籠統,往來內容不明確,含糊不清。如在明細科目設置為“職工借款”,而沒有反映借款人的具體姓名,造成往來款項核算時容易出現誤差,容易出現串戶現象;有的單位對同一人或者單位同時列應收、應付往來賬款,且往來業務發生頻繁,而且未對往來賬款進行定期清理。核算不清晰,形成雜亂往來糊塗賬,不能完整反映單位債權、債務。
(3)有的單位往來核算以單位戶名列往來,沒有載明和往來單位的具體往來事由,且在沒經合法程序下,擅自以私人戶名衝減單位往來款,隨意變更往來內容,往來核算票據不規範,手續不齊全。單位財務管理意識薄弱,理財意識不強,單位內部財務管理製度和製約機製不健全,自我理財的積極性削弱,對往來賬管理重視不夠,認為資金沒有被貪汙挪用,就沒有問題。
2.通過往來改變資金用途:單位在進行日常會計核算時出於對單位利益的考慮,將一些原本不屬於往來賬款核算的資金列入往來款項核算,混淆資金性質。
(1)收入列往來,逃避監督:有的單位將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收入、經營服務性收入以暫存款、其他應付款的形式入賬,達到少繳稅金和統籌資金的目的;有的單位將上級主管部門撥入的補助資金列入往來款。如:單位變更收費項目的性質,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往來收據收取,變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為往來;擅自變更收費項目的內容,經營服務性收費(房租收入、培訓收入、零星雜項收入)以往來收據收取,變其他收入為往來款;各種收費收入以往來款上繳財政,以往來款的形式從財政撥回使用。收入列往來款而形成虛假往來,逃避財政監督,更有甚者形成單位的“小金庫”。會計信息不能真實反映本單位財務收支結果,違背了會計核算的真實性原則。
(2)資本性支出列往來,單位固定資產不實。大部分單位購建固定資產,資金來源項目渠道多,不僅有財政撥款還有單位自有資金以及主管部門配套資金等,因此在固定資產購建的會計核算時,使用的收支科目就相對較多一些。單位固定資產購建時資金核算不全麵,往往隻將財政撥款部分計入收支而對於其他資金形成的固定資產沒有考慮,在付款時以暫付款、其他應收款入賬,資產交付使用後,沒有按合法程序及時辦理資產入賬手續,固定資產購建以往來款入賬而未能形成本單位的資金支出,造成資產有實無賬,賬實不符,單位家底不清,固定資產管理混亂,違背了會計核算的真實性原則、及時性原則。
(3)費用列往來,蓄意調整收支結餘。現在根據財政管理體製改革和財政國庫管理的要求,各部門都要根據財政部門的要求在年初編製本部門的部門收支預算,使部門財務收支“有法可依”,有的單位為了完成年初製定的部門預算,使收支控製在年初預算的合理增減範圍內,完成年度決算報表的編製工作,確保單位年度經常性收支平衡,在年終轉賬時,將超支的費用以往來款入賬,以不影響結餘的往來科目作為調整本單位收支成果的“蓄水池”,人為的改變收支結餘數字,達到向上級部門“報喜”或財政討要資金的目的。但是單位年度經常性透支掛往來,使往來賬戶成了調節單位收支成果的砝碼,造成部門預算形同虛設,這樣形成的往來款項便無法及時進行清理核銷的,隻能逐年累積下去,越來越大,最終成為財務上的”惡性腫瘤“。嚴重的影響了會計核算的質量。會計信息不能真實反映單位財務收支成果,違背了會計核算的真實性原則。
3.往來款項長期掛賬。南澗縣雖然為了規範各項借款而製定關於職工借款的有關規定,在規定中對借款的事由、期限和金額都做了詳細的規定。但在實際業務處理中,沒有得到很好的執行。有的單位借款人在經濟業務結束後,不在規定的時間內結算報賬核銷,舊賬不清,又新增新欠,借款金額超過文件規定的標準,借款期限超過規定的時限,單位職工因私借款長期不歸還,更由甚者,借款人已經調離本單位,都沒有歸還借款,致使國家資金長期滯留在私人手中,影響單位資金正常周轉。長期積累下來,很容易造成有關人員挪用公款甚至侵占的腐敗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