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當今“城中村”改造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思考(2 / 2)

我國的“城中村”改造應以科學發展觀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理論為指導,樹立以人為本的、全麵的、協調的、可持續性發展的改造理念。“城中村”改造必須從城市整體的社會、經濟和環境利益出發,全麵調整城市的整體布局,提升整體的功能,發掘城市的文化特色內涵,提高城市的品位,從而提升城市的競爭力。每一位城市建設決策者都應該思考一個問題:“我們的城市,究竟是沿著一種什麼思路在走,是文化的思路,還是僅僅是商業的思路?” 【2】

2.建立“城中村”改造協力組織

西方現代城市更新改造活動中的領導者一般都是相關利害關係人等所組成的協力組織。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將協力組織定義如下:“協力組織是正式的合作體係,是建立在受法律約定或非正式的理解上的組織;它們存在相互合作的工作關係;在組織內一定數量機構間的計劃被相互采用。在一定的時間內,合作夥伴介入政策與進度的製定,分擔並分享責任、資源、風險和利益。” 【3】 【4】

3.建立和健全相關法律與法規體係

“城中村”改造涉及麵廣,需要考慮政治、經濟、社會、環境、文化等多方麵的因素。我國各級政府應根據我國的國情和各地的實際情況製定相應的可操作性強的法律與法規來指導和規範各地的“城中村”改造。

4.貫徹 “規劃優先”的原則,完善“城中村”改造規劃編製體係

“城中村”改造的成功與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改造規劃編製的優劣。在“城中村”改造中應由始至終堅持“規劃優先”的原則。“城中村”改造規劃不僅要考慮物質與環境要素的規劃設計,還必須要研究“城中村”改造中所出現的社會、經濟、文化等方麵的問題。“城中村”改造規劃應從傳統的純物質與環境要素規劃,向綜合性的、係統的規劃方向轉變。

5.提高“城中村”中無戶籍住民的補償,合理安置外來人口的居住問題

地方政府和開發商應讓利於民,合理地提高“城中村”中無戶籍住民的補償。在“城中村”改造中,城市政府應通過合理規劃為低收入的外來人口修建足夠的廉租房,以體現對外來人口的人文關懷,這也有利於維護社會穩定。

結束語

目前我國的“城中村”改造正麵臨著發展良機與危機挑戰並存的境地。各地應在科學發展觀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理論的指導下,積極探索全麵的、協調的、可持續的“城中村”綜合改造模式。其中“城中村”綜合改造所麵臨的各種非常複雜的政治、社會、經濟、環境、文化等問題要求在“城中村”綜合改造必須全麵推行協力製。

參考文獻:

【1】武漢市國土資源管理局.武漢市“城中村”土地資源調查研究報告【A】.張林.武漢市規劃國土年鑒(2004)【C】.武漢:武漢出版社,2004:312.

【2】虞河嶽.城市的發展思路【N】.中國青年報,2002-03-20.

【3】OECD.Partnership in the United States 【C】.London:OECD,1997.

【4】吳晨.城市複興中的合作夥伴組織【J】.城市規劃,2004,28(8):7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