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FURUBOTN(1985)則正確地指出,私有產權的界定、獲取和實施需要消耗資源,如果實施排他性產權所消耗的資源大於建立排他性產權後增加的產出收益額,或者說界定、獲取和實施私有產權的交易成本太高,則公有製向私有製的轉變未見得是有效率的選擇。可以說,這是蘇東等轉型經濟國家快速私有化不成功的一個主要原因,因為這些社會缺乏法治和私人信守契約等降低交易成本的基礎性製度條件,導致界定、獲取和實施私有產權的交易成本高於期望的收益,所以這些國家轉型中反而出現了經濟混亂和崩潰的現象。錢穎一(2003)也認為,當市場和法律製度還很不發達,在公司中保留甚至是增加政府的控製可以產生某種收益,當然這隻是次優的選擇。這種次優選擇來源於以下三個原因:第一,缺乏基於法治的產權安全性。在一個法治不完善的環境中,強大的政府實際上起著保護他們自己企業的作用。第二,缺乏有效的資本市場。在轉軌和發展中經濟體中,資本是最稀缺的資源之一,由於法製的不健全,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非常嚴重,導致建立新企業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和風險,政府因為其強有力的力量,可以在短時期內籌集資本,開辦企業,增加了投資對經濟的拉動力。第三,稅收和財政製度的不完善。在稅收收入方麵,政府控製的國有企業是最穩定的稅基,如果大規模私有化,政府在短時間內放棄對國有企業的所有權,由於法治不健全,政府將無法從它不能直接控製的企業得到稅收收入,這會導致社會的不穩定。政府的財政崩潰正是導致俄羅斯20世紀90年代政治和經濟危機的主要原因之一。世界銀行高級經濟學家NELLIS(1999)在總結前蘇聯和中東歐10年轉軌的經驗教訓時指出,有效率的市場經濟所要求的“遠不止私有財產”。有效率的市場經濟能夠運行,“是因為在一個經濟中有一些根本性的規則和保障為人們所廣泛接受並得到執行,這些規則和保障使得交易的後果有保證、可預料,並且使多方受益”。因此製度和機構(INSTITUTIONS)的建設至關重要。
我國理論界還曾經就所有製改革的重要性和競爭環境的重要性有過爭論,劉小玄(2003)總結了有關產權和競爭理論的相關研究結論:(1)在競爭的市場結構條件下,私有產權的確具有顯著的良好績效,與公有企業相比較而言,這是多數經驗研究的結果。(2)在缺乏競爭的市場結構條件下,所有權的績效差異並不明顯。(3)在不同的市場結構或不同的市場競爭環境中,所有權對績效的影響效果也是不同的,考察所有權的績效的差異,必須將其放在一定的市場條件下來進行。(4)由於實際績效的差異是市場結構和產權結構共同影響的結果,而市場結構和產權結構又具有多樣性,而且構成許多不同的組合,這就使得決定績效的空間多維化和複雜化,往往難以一目了然地觀察到它的決定機製。(5)由於存在各種反例,所以無法從純理論上證明有利於某一所有權類型的觀點。然而,從多數的經驗研究及經濟的實踐中,可以發現,至少在大多數競爭性的市場上或產業中,私有產權具有優良績效的概率高於公有產權。
總結 產權理論強調了產權是人與人之間在交易過程中形成的一種相互關係,這種關係受到自我激勵和各種社會規範的治理,在市場經濟社會體製下,政府通過製定法律及其實施界定產權結構,是保證交易公平、公正的最為重要的治理機製。我們還比較了針對國有製和私有製的一些理論爭論,發現法律及其實施對比較兩種不同所有製企業績效同樣具有深刻的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