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行統一財務控製與統一收支結算的條件下,總部要統一控製公司的融資與投資,事業部及子公司沒有融資與投資權。作為獨立法人的子公司,如果從事的是公司主營業務,其股權結構體現的是公司絕對控股模式,與此相適應,子公司董事會不再是一個獨立的權力級次。
一、確立公司總部統一融資與統一投資的規則
限製事業部及子公司獨立融資,公司根據發展戰略在不同區域甚至東道國設立子公司或區域分公司,公司融資與對外投資是由總部實施的行為。當然,把公司融資與投資權集中到總部,意味著總部能夠充分進行融資,滿足公司規模擴張的資金需求。
1.在母公司層麵實行多渠道融資
由總部集中統一融資,為融資而進行產權製度改革及股權結構調整,必須在母公司層麵進行。無論公司規模多大,從事什麼類型的業務,其融資渠道不外乎間接融資與直接融資兩種。間接融資受到公司資產規模、資產負債率的限製。因此,隻進行間接融資,所能實現的融資額是有限的。直接融資可以在比較短的時間內使公司集中與集聚更多的資金,在直接融資獲得數額較大的資金後,還可按降低的資產負債率進行相應比例的間接融資。但是,直接融資必然要觸及母公司的產權製度,母公司層麵的不斷直接融資會導致第一大股東的持股比例逐漸下降,個人或家族控製的公司往往演變為一個產權多元化的公眾公司。
在母公司層麵的直接融資,表現為增資擴股的產權製度改革,外部資本所有者通過認購公司增發的股份,成為公司的股東之一,為公司注入資本。直接融資可以分為上市前的直接融資和上市後的直接融資。上市前的直接融資,在籌集資金的同時,還要考慮新股東對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影響,應該盡可能選擇那些能夠考慮公司長遠利益的股東和能夠對公司發展產生支持作用的股東;同時還要考慮融資以後的股權不可過於分散,要有能夠對公司發展戰略發揮決定作用的大股東及次大股東,股權過於分散或過於平均,極易導致股東大會的低效率,產生過高的決策成本。上市後的直接融資,可以在資本市場不斷發行股票籌集資金,在母公司層麵的上市直接融資,決定了母公司成為一個公眾分散持股的上市公司。隨著公司上市,公司可以實現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的結合,幾倍甚至幾十倍地放大了公司的融資能力。
總部的統一融資決定了事業部及子公司不再擁有融資權,不能再各自隨意籌資。在母公司層麵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所籌集的資金,主要是提供給事業部及子公司使用,總部可以保證事業部及子公司在有效使用資源的條件下的資金充足供給。與總部統一融資規則相對應的,是母子公司財務報表的變化,子公司的報表中不再有資產負債率,報表所體現的是子公司占用了公司多少資產,事業部或子公司以資產收益率作為主要的考核指標之一,公司的資產負債率隻反映在母公司合並後的資產負債表上。
2.由總部統一實施對外投資
總部統一融資所籌集的資金,除了供事業部及子公司使用外,還要不斷對外投資設立新的區域分公司和子公司。對外投資權由總部行使,各事業部或子公司不能再自行對外投資設立更低級次的子公司,甚至事業部或子公司業務開拓需要設立新公司,也要經過總部批準,同時由總部決定是以公司的名義,還是以事業部或子公司的名義設立新公司。總部統一控製對外投資權,既可以保證能夠按照公司發展戰略進行對外投資,又能夠防止子公司盲目擴張自己的勢力範圍。
總部對外投資設立新公司,要考慮兩個因素:其一為公司的發展戰略;其二為公司已有資金存量和可持續融資能力。是否對外投資設立新公司以及在何區域投資設立新公司是由公司發展戰略決定的,總部要依據公司發展戰略選擇投資領域和投資區域,新公司的設立應該能夠推動公司發展戰略的實施。能夠對公司發展戰略實施產生影響作用的新公司,往往需要連續幾年不斷投入大量資金,在投資新設公司之前,總部應該編製投資預算並把投資預算所要求的籌資具體化,保證新公司一旦設立後能夠滿足其資金需求。新設的子公司往往是在一個新的區域或一個新東道國,為了能在最短時間內打開新區域或新東道國的市場,新設公司往往表現為先注冊不同形式的若幹個小子公司,有的小子公司是全資,有的小子公司是隸屬某個事業部,有的隸屬總部,每個小子公司投資規模並不大而且專業分工,在這若幹個小子公司發展幾年以後,再合並到一個區域總部,後產生的區域總部才是總部投資設立的子公司。應該說,在由若幹個小子公司發展到區域總部過程中的投資,都是由總部直接調控的。
對新的區域或新的東道國投資設立的子公司,總部都按照扁平組織架構的設計對新設公司進行管理。新設子公司從事公司主營業務的,新設公司承擔公司發展戰略實施責任的,新設子公司進入一個首次開展業務的東道國等等,一般都由總部直接控製這幾類新設公司。按照扁平組織架構設計的要求,新設子公司的信息要直接向總部傳輸;新設子公司的財務由總部統一控製;新設子公司的經理人要對總部直接述職。在大多數新設子公司直接隸屬總部的同時,總部也把一些不涉及主營業務或承擔產品加工任務的參股工廠等授權給某個事業部或子公司進行管理;而且也允許一些具備條件的事業部或子公司代表總部設立一些新子公司,但是,這類新子公司一般規模不是太大,而且在一段時間內往往行使的是一些替代功能。例如某個大型公司在中國設立了區域公司或子公司,但是為其承擔全球采購與配送的另一家跨國公司還沒有進入中國設立分支機構,那麼,這家大型公司的中國區域公司或子公司業務所需要的采購與配送業務,往往需要由其中國區域公司或子公司設立一家或幾家新子公司來完成。當然,設立的新子公司須經總部批準,而且一旦為公司承擔全球采購與配送的跨國公司在中國設立子分支機構,這一家或幾家新設子公司的使命便告結束,在限定時間內被撤銷。
二、資源集中控製所要求的子公司產權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