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說真話而不要欺騙顧客(1)(2 / 2)

說謊的代價

說謊或說真話,不隻是良心上的問題,同時也是法律的問題。在法庭中,一個人要發誓或保證絕對說真話。偽證的代價是很高的,已經有許多人因為在誓言之下沒有說真話,而被罰了很重的罰金,更有許多人因此而坐了牢。

這種情形似乎常常發生在司法界和政府官員所舉行的議會或聽證會上。或許造成這種印象的原因,是受到傳播媒介的影響,尤其是電視,對許多政客來說,電視已經成為他們致命的敵人。

一位著名的專欄作家西德尼.哈麗絲說:“幾乎一半以上的政客都會說兩麵話,發表半真半假的消息,組織自私同盟,並且做出除了叛國以外的任何事情,去說服選民們說,他是為他們好。當然,他不是為他們好,他是為自己好,他甚至可以名正言順地引用通用汽車首腦公開講的話:‘什麼事情對通用汽車有好處,就對國家有好處’來使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現在,政客們可能已經革除了過去的那些弊端。但在今天,說謊的代價仍然是很高的。底特律WJR電台在一次廣播中,電台製作人海爾.楊有拉第和尼可拉斯.帕奈爾之間舉行了一次會談。會中帕奈爾提出了一個觀點說:“你無法在電視上說了謊而不露形跡。電視攝影機搜尋的眼光,會暴露出你背叛真實的每一個閃爍的表情。”這就是政府中的司法部長——約翰.米歇爾所發現的,當你說謊時,你可以自認為在愚弄某一個人,但事實上你並沒有。

今天,當涉及到買賣——尤其是在拍賣你的房屋或財產的時候,說真話就特別重要。在今天的法律之下,假如一個人對他要拍賣的財產隱藏了事實,或故意說謊,買方到後來可以控告賣方。那種“顧客自個兒提高警覺”的舊時代已經過去了,而且也沒有人懷念那些。

同時,說真話也可能要你賠錢。再說一遍,你必須決定哪一個對你最重——要事實或是現金?

我於1947年1月3日應征入伍,當時我隻有18歲。當我的單位被派出去參加一次“營訓練,我們被裝載在兩噸半的卡車裏,並且被運送到一個約20哩遠的“營區,從那裏我們要走回來。

一路上,我在卡車裏到處和人打哈哈,要不就不規不矩地坐在車後的門檻上。當汽車突然碰到一個坑洞的時候,車一下子跳了起來,而我也被摔了出去,我先是飛在半空中,然後由背部著地。

當我躺在路上的時候,嚐到了真正的痛苦,呼吸困難,幾乎無法動彈,一輛吉普車載著我,飛快地開回到軍用醫院。這件事結束了我的軍隊生涯。我受傷了,雖然可以再被醫好,但不適合再待在部隊裏。

我繼續在這家醫院做一連串的X光照射、按摩和其他治療。在軍隊裏,我隻做一些輕便的差事。我被認定不能走太多的路,不能舉起太重的東西。

不久後,軍醫訪問了我關於這次意外事件的情形,他們問我以前是不是傷過背部。我本來可以說沒有,可能因此而得到一份政府的傷害撫恤金,但是我想起了蘇連那神父幾年前所說的話,所以我告訴了醫生實情。

在我大約15歲的時候,我的背部受過傷,我曾在學校裏從跳水板上練習跳水,因為跳得不夠遠,所以在掉進水池的途中,撞到了跳水板。我經曆了一段時間的痛苦,後來客觀存在就消失了,我本來已經忘掉了這件事,但即使我說了謊,X光卻不會說謊。

不管怎樣,假如我在軍醫麵前說了謊,我很可能得到那筆撫恤金,但同時在我其餘的生命中,我必須忍受自己良心上的苛責。每個月的省察,仍會定期去做,而每次做的時候,它都會大聲而清晰地叫我——騙子!

的確,說真話並非易事,有時說真話會使人的生活陷入困境。已故的瑪莎.米契爾說:當她試著要說出華盛頓上層階級所發生的事情真相時,她被綁起來並且被堵住了嘴,為確保她保持靜默,她甚至險遭暗算。她的故事很令人震驚,但事實後來證明,她所說的話大部分是真實的。

但是,假如你堅守事實,不管它會賠掉你什麼,你到最後都會是個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