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證券投資基金麵臨的困境與對策
財經研究
作者:艾爍
摘 要: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主要受製於外部客觀問題和內部治理問題,外部環境主要是政策市場特征、投資者參與意識淡薄、產品單一及相關法規不健全等。完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要從拓寬資本來源渠道,完善法律法規體係,加速監管的市場化進程以及推進產品創新,實現產品多元化。
關鍵詞:證券投資基金;資金來源;產品多元化
隨著《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頒布實施,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業迅速發展,並已逐步成長為我國證券市場上影響力最大的機構投資者之一。但是,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在高速發展的同時,仍然麵臨著一些問題,主要包括來自外部的客觀問題和基於內部治理範疇的問題,本文僅對我國證券投資基金麵臨的來自外部環境的問題進行分析,並提出相應的對策。
一、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所麵臨的非內部治理範疇問題
(一) 我國證券市場的政策市特征加大了證券投資基金係統風險
我國的證券市場是在政府主導下發展壯大起來的,盡管市場因素所發揮的作用在增長,但是政策仍然是決定我國證券市場走向的首要因素。有關專家曾對我國證券市場的風險進行實證分析,結果表明我國證券市場的係統風險高達60%,非係統風險為40%,而西方成熟證券市場的係統風險一般為25%,非係統風險為75%。從股票市場十年的發展曆程來看,每一次轉折都伴隨著重大政策的出台,市場在政策的幹擾下發揮著微弱的作用.因此我國的證券市場很難發揮作為我國經濟運行晴雨表的作用。一般而言,證券投資基金投資組合隻能分散非係統風險,卻對係統風險無能為力。由於我國證券市場的政策市特征,隻有能夠準確預測和及時掌握政策的變化,並采取相應的投資決策,才能夠分散係統風險,而對於政策的變動,證券投資基金是難以準確預測的。因此,我國證券市場的政策市特征無疑加大了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係統風險。
(二) 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健全、不明確嚴重影響證券投資基金的健康發展
目前,國內證券投資基金業監管的法律體係尚未完全建立起來。在基金業發達的美國,對共同基金的規範和監管,不僅有證券法、投資公司法、投資顧問法,而且有基金行業的自律,國內目前基金監管所依據的是《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行業自律和基金管理人的自我監控尚處於探索之中。
對於現階段的基金管理公司而言,雖然在形式上構築了公司治理結構和各項規章製度,但是由於國有化的傾向,現代企業製度所要求的約束和製衡精神卻遠未在實際公司運作中得以真正體現,自律程度的高低決定著基金管理公司的規範程度。
(三)投資者參與證券投資的意識淡薄,對基金缺乏認識
投資基金最初產生於英國,但目前最發達的是美國。投資基金在美國稱為共同基金(MutualFund),把許多投資者不同的投資份額彙集起來,交由專業的投資經理進行操作,所得收益按投資者出資比例分享。投資基金本質是一種金融信托。目前國內投資者對基金缺乏認識,一方麵認為投資基金不如投資股票;另一方麵認為投資基金不如存款,因為後者安全係數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