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服式(高工作、高關係):適用於下屬較不成熟的情況。即下屬願意從事必要的工作任務、並擔負起工作責任,但目前尚缺乏足夠的技能。這時,領導者應同時提供指導性的行為與支持性的行為。說服下屬接受他所決定的工作任務和工作方法,同時從心理上增強他們的工作意願和熱情。
參與式(高關係、低工作):適用於下屬比較成熟的情況。下屬的工作能力強但工作意願比較低。這時,領導者應該通過雙向溝通和悉心傾聽的方式與下屬進行充分的信息交流,支持下屬按自己的想法發揮其工作能力,而不給予過多的指示和約束。領導者的主要角色是提供便利條件與溝通。
授權型(低工作、低關係):適用於下屬高度成熟的情況。下屬具有較高的自信心、能力和願望來承擔工作責任,這時,領導者可賦予下屬自主決策和行動的權力,領導者隻起監督的作用。
作為領導人來說,所下達的指令是需要有關組織、個人去遵循、執行、辦理的,可以說沒有商量的餘地。下命令的時候要注意以下原則。
1.創造良好的氣氛。領導應該在互助協作的氣氛中下達命令。粗暴的命令是不成熟的領導人的標誌,除了不情願的屈從外,再也得不到什麼。每位領導都希望自己的下屬對你竭心盡力,而不是違心的服從。因此,領導應該努力在員工之間創造自願合作、尊重和理解的氣氛。這種氣氛不可能一夜之間就突然出現,而是要通過友善地對待、秉公辦事和強硬的管理才能形成。
2.下達合理的指令。一個正確的命令是合情合理的,至少它應該使你的下屬們在不危及生命的情況下完成。然而要記住,對某個人來說合理的命令也許對另外一個人就不合理。例如,命令一位隻會駕駛小汽車的司機去駕駛達拖車送貨,這就不合理。但是,這個命令對一位有經驗的大卡車司機來說卻很合理。
3.下達便於理解的命令。任何不能理解的命令都無法執行,因而一定要使你的命令能被你的下屬所理解。
4.選擇準確的詞句。當你下達命令時,要選擇準確的詞句,以下屬樂於接受命令的方式對他們講述。記住,在多數情況下,如果用商量或者請求的語氣跟下屬們講話,那麼你的下屬會更容易接受,更樂於合作。
5.解釋命令中的“為什麼”。永遠要解釋為什麼。哪怕是有最細微的跡象表明下屬不理解為什麼要做某事,也一定要告訴他們為什麼。如果下屬並沒有完全理解,他們做事情時很可能會三心二意,毫無熱情,慢慢騰騰。隻有當他們理解了你為什麼向他們下命令時,他們會比較自願地投身進去,迅速完成任務。
6.防止出現問題。在下達命令時,無論你事先考慮得如何仔細,都會遇到一些問題。所以,不要下達完命令就了事,要與下屬討論商量,以確保下屬確實完全理解你的意思。切記,你的職責是通過他人的努力來完成任務,隻有正確地理解了你的指令,他們才能采取正確的行動。
最後強調一點,領導下命令時的語言要質樸、自然,就是盡量使用大眾化語言,不用冷僻字。毛澤東、鄧小平等老一輩革命家曆來提倡寫文章、作報告要通俗易懂,使用“群眾喜聞樂見的語言”。
他們講話的語言親切自然,生動活潑,樸實無華,說理清晰,能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