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繼光治軍法紀嚴明,功賞過罰不論親疏。他主張“嚴號令”,“明恩威”,“擂鼓進軍,雖水火不卻步;鳴金收兵,雖金銀不貪”,“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擄掠”。
嘉靖四十一年(公元1562年)十月十日,率部夜襲林墩倭寇,遭倭寇前後夾擊,情勢危急。哨長劉武等人不顧軍令,倉皇退卻。戚繼光立馬橫刀守住路口,斬劉武等人。劉武是戚繼光的老部下,感情深厚。兵士們見劉武被斬,返身奮戰,終致大敗倭寇,救出被擄百姓2000餘人。
戚繼光有位舅父在軍中任職,“以長挾,不用命”。戚繼光將其當眾責罰,軍風大振。
戚繼光帶兵,身先士卒,厲行垂範。嘉靖三十五年(公元1556年)戚繼光率部於浙江龍山所同倭寇作戰。3個倭酋指揮800多名倭寇,舞刀呼嘯,瘋狂反擊。明軍大亂,眼看就要全軍潰散。戚繼光縱身跳上一塊巨石,彎弓搭箭,連發3矢,射殺3個倭酋,接著振臂揮劍,喝住潰軍,殺向倭寇,奪取了這次戰鬥的最後勝利。
嘉靖三十六年(公元1557年)春,戚繼光率部行至樂清遇大雨,部伍肅立不亂。百姓邀戚繼光進屋避雨,他婉言謝絕說:“千人露立,吾何忍也。”戚繼光的言行,贏得全體將士的衷心擁戴。
戚繼光視百姓如父母,常以“軍民相體”教育士兵,時時鼓勵官兵殺賊保民。
嘉靖四十二年(公元1563年),“戚家軍”的先頭部隊剛到惠安縣崇武所,倭寇突然登岸。戚繼光見百姓正在田裏插秧,便立即下令反擊倭寇。部下建議大部隊到後再戰。戚繼光說:“春月農郊,婦子在田,今倭得殺良民一人,即盡數斬之,何足贖失?”即令出擊,獲勝,百姓免遭屠戮。戚繼光嚴令:“有伐人樹株、踐人田產、毀人房屋、妄殺平民者,決以軍法從事,抵命。”“戚家軍”所到之處,秋毫無犯,百姓“扶老攜幼,快睹威顏者道路充塞”,並“淅米而炊,掃榻以款,士卒如大賓貴客”。
頑皮的天鵝
哥倫布動物園發生過下麵的事。
負責照顧動物的員工請示領班:“那隻天鵝特別頑皮,老是啄遊客,你看怎麼辦?”
領班正忙昏了頭,便打趣說:“宰了喂豹子吧!”這個不懂風趣的員工竟然真的將價值300美元的天鵝宰了喂豹子。
其實問題的本身還是在領班不清楚的指示。
所以,領導在下達命令時應簡潔精煉。
簡潔精煉,就是指講話要多肯定、少模糊,多要求、少議論,說一不二,樹立起威嚴公正、取信於民的形象,可謂擲地有聲,令人不敢不從。當你要下屬去做某件事情時,一定要自己明確就什麼問題而講,為了解決什麼問題而講,解決這一問題有什麼要求,同時要確定你已經清楚地向下屬傳達了你的指示:你究竟要他做什麼,怎麼去做,花多長時間,和誰聯絡,為什麼要這麼做,預算要花多少錢,等等,相關的重點要素都要一一交代清楚。
下命令時的方式還要視人而定:
命令式(高工作、低關係):適用於下屬成熟度低的情況。即下屬既不願意也無能力執行某任務。對這種成熟度低的下屬,領導者可以采取單向溝通形式,責令下屬執行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