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王一行來到法:,遇到普通訴訟法:首席大法官柯克(Edward Coke)爵士。令國王頗感意外的是,他要審理案件的要求在柯克這兒碰上釘子了。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這國家都在朕的統治之下,區區一樁案件,朕竟然無權禦駕親審,這是什麼道理?”國王滿臉不快,質問柯克大法官。
“陛下息怒,容臣稟告。陛下當然是國家的最高首腦,內政大事,外交方略,都由吾王總攬。但是,陛下要親審案件這事,卻是萬萬不可。”柯克顯得很恭順,但眼神中卻透出一份堅定不屈。
“哈哈,國王不能審案,這倒是樁新鮮事。我的大法官閣下,你別給朕來這套抽象肯定,具體否定的花樣。朕知道,吾國法律以理性為依歸。你不讓朕審案,顯然是認為朕天生愚笨,不及你和你的同僚們有理性嘍。”國王語中帶刺兒。
柯克並不退讓,一板一眼地說了一番話,這段話在英國法律史上極重——要“不錯,上帝的確賦予陛下極其豐富的知識和無與倫比的天賦;但是,陛下對於英格蘭王國的法律並不精通。法官要處理的案件動輒涉及臣民的生命、繼承、動產或不動產,隻有自然理性是不可能處理好的,更需要人工理性。法律是一門藝術,在一個人能夠獲得對它的認識之前,需要長期的學習和實踐。”這次衝突是英國法律專業化曆史上的一座裏程碑。此後,英國的司法便成了職業法律家的壟斷領域。不隻是英國,在當今的西方各國,從事法律職業都要以正規的大學法律教育為前提。
各司其職的關鍵在領導。領導在對新員工進行能力判別時,一方麵可以在試用期給予試驗性的工作,另一方麵可以運用科學方法進行測定。世界上很多大企業很早就運用能力傾向測驗來安排員工的工作。另外,每一個工作崗位對員工的能質要求也不僅僅是智力方麵的,還包括非智力方麵的。
第一,領導分配工作時要考慮員工的興趣。
俗話說,興趣和愛好是最好的老師和“監工”。因為如果誰對某項工作有興趣,他的注意力將高度集中,工作熱情大大高漲。而人一旦有了廣泛的興趣,他的眼界開闊,想像豐富,創造力也會增強。
領導在使用人時,除了考慮專業對口外,興趣也要適當考慮。
不過,任何人的興趣都是可以變化的,隻是程度和速度不一樣。比如著名的文學家魯迅、郭沫若都是由學醫改為當作家;錢學森原來是學機電工程的,後來搞空氣動力,再後來研究控製論;李四光學的是機械專業,後來卻搞起了地質。
第二,領導分配工作時要注意員工的氣質類型。
心理學將人的氣質分為膽汁質、多血質、粘液質和抑鬱質四種,不同氣質的人對工作的適應性不同。膽汁質的人精力旺盛,動作敏捷,性情急躁,在開拓性的工作和技術型的工作崗位上比較合適;多血質的人性格活潑,善於交際,在行政或者銷售、市場這樣多變、多樣化的工作崗位上更為合適;粘液質的人深沉穩重,克製性強,動作遲緩,適合安置在對條理性和持久性要求較高的工作崗位;抑鬱質的人性情孤僻,心思敏捷,優柔寡斷,適合安排在連續性不強和細致、謹慎性的工作崗位上。
用人時不要以學曆、專長、技巧、經驗等後天可以培養的項目為重,而是要從無法經由學習而得的氣質著手,這些氣質通常是自然天成、無需勉強的,當工作內容與氣質相吻合時,員工就會發揮出異乎尋常的表現。
第三,領導在安排員工的工作崗位時,要盡量保持相對的穩定,特別是生產、業務和技術人員。因為一個人在工作崗位上相對穩定,有利於他積累經驗、提高技術水平和勞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