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國缺乏真正的“領導者”(1 / 2)

中國缺乏真正的“領導者”

公務員發展

作者:侯健羽

還記得當年新疆克拉瑪依大火中不知誰喊了一嗓子:“讓領導先走!”於是,領導們成功撤離了,留下200多個孩子葬身火海。直到現在我也在嘀咕:“那些人怎麼就當上領導了?”

不過細想想,這些人根本不能算是領導。就是在全中國,想找出真正意義上的領導,也是難上加難,盡管中國被稱為領導的,世界最多。

為什麼這樣說?

按照美國著名學者伯恩斯在他的《領導論》中對領導者的定義,領導關係建立的條件,一是領導者與追隨者雙方自願,二是兩者有要共同實現的目標。

他這樣定義領導者:“領導者勸導追隨者為某些目標而奮鬥,而這些目標體現了領導者以及追隨者共同的價值觀和動機、願望和需求、抱負和願望。領導者的才能在於領導者看問題及行為方式,以及追隨者的價值觀和動機。”

伯恩斯在給出他自己的定義之前,列舉出曆史上其他學者對領導者的定義。我之所以認為他的定義最好,就在於他把領導者與追隨者放在一個平等、自願的位置上,追隨者的目標不是領導者強迫給予的,而是被勸導發覺的。這個定義符合社會文明發展的潮流,使人性在自由而不是扭曲的狀態下彰顯。

按照其定義展開,真正意義的領導關係,必須以民主選舉的方式來保證。在施政者上台之前,起碼要讓潛在的追隨者們知道候選人的施政目標與其利益和價值觀是否一致。這樣選出的施政者,是真正意義上的領導者的可能性,要更大一些。雖然不能保證其競選演說完全沒有欺騙性,但至少比被統治者在施政者上台前後做盲目猜測強得多。民主選舉前後,人們在討論候選人提出的施政綱領怎麼樣;而內定的繼任方式,隻能讓人們猜他可能會做什麼。何談自願?何談共同目標?

所以按照伯氏定義,中國起碼在體製內,很難找到真正的領導者。

那麼中國人口中那些踩著孩子逃出火海,或拿著納稅人的錢,包N個奶、買N套樓、辦N個戶口的所謂“領導”,其正確稱呼是什麼呢?伯恩斯答曰:“掌權者。”

他在《領導論》中指出領導者與掌權者最基本的區別:

領導者與追隨者的需求和目標是緊密相連的。領導者致力於滿足追隨者的願望、需要以及其他動機,同時也滿足自己的需要。而掌權者,一旦有必要的動機,可以置追隨對象的動機和權利於不顧。他們用權力將受害者物化,同時將權力執行者也物化了,使他們喪失了人性。

在掌權者權力所能達到的地方,隻有他們的意誌才能合理存在,被統治者被看成是沒有自由意誌的物而被隨意處置。比如中國那些暴打小商販的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