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台灣地區有不少家族企業已經發展成為大的集團企業。盡管集團企業主要是麵向地區內市場銷售,如在1980年8家最大集團企業產品內銷額占營業額比重除了台塑集團企業外一般均在50%以上,內銷比重最高的台灣水泥集團企業占96%,但若考慮集團企業的對外出口,那麼家族企業在台灣地區出口中的地位和貢獻將會更大。
與韓國和中國台灣地區的家族企業相比,東南亞各國的華人家族企業在出口中的作用相對弱一些。東南亞各國的華人家族企業在出口中的作用與它們參與各國工業化的程度有關。具體說來,有以下三個特點。
第一,在華人企業已經廣泛紮根於該國經濟中各個產業領域(農業、輕工業、重化工業和服務業)的國家,如印度尼西亞和泰國,華人家族企業在出口中有較重要的作用。在印度尼西亞,華人的進出口業務範圍廣大,特別是化肥、棕櫚油、紡織品、膠合板、水泥、紙漿、丁香煙、成衣、食品等產品的出口不斷增大。在多年位居出口(石油和天然氣除外)第一位的木材和膠合板生產中,最大的四個木材業大王都是華人企業集團。
第二,華人企業在出口中的作用與其在產業結構升級中的作用相關,一般是在消費品進口替代部門發展起來,而後在勞動密集型輕工業產品和資源型產品出口中占有一席之地。
第三,在出口產品需要的技術水平較高、資本較多的國家,出口多為外資擔當,華人家族企業的出口份額有限。如新加坡的主要產業是電子零部件產業和重化學工業以及以銀行為中心的金融業。有實力的華人製造業幾乎都分布在食品、印刷、出版、電機等輕工業領域和金融、服務領域,而作為新加坡工業原動力的重化學工業、出口的名牌電子零部件產業,幾乎無華人企業涉足。重化學工業是由外國資本和政府資本擔當,而電子零部件產業則是外國資本占壓倒的優勢。馬來西亞的情形差不多。二戰後,華人資本對製造業的投資雖有明顯的增加,在日用品和木材加工等傳統製造業中仍占據優勢地位,企業數量也與日俱增。但在某些傳統行業,如食品製造業,其地位已經逐漸削弱。在需要大量投入資本和技術的重要部門中所占比例不大。據1988年年底統計的實際投資額,華人資本對製造業主要部門的投資比例,電子電器為10.9%,化學產品是7.3%,石油產品是2.5%,非金屬產品是16.7%,機械工業是10.9%,紡織產品是16.2%。這幾種產品也是馬來西亞的主要出口製成品,在1986年製成品出口總額中,電子電器、紡織品成衣類和化學製品與石油產品三者共占當年製成品出口總額的66%以上。由於華資在這些部門的投資有限,加上其他條件的限製,華資企業對這類產品出口的數量也有限。
三、家族企業在提供就業與社會穩定方麵的作用
家族企業為東亞國家和地區提供了廣泛的就業機會。眾多中小型家族企業,雖然規模小,但數量多,且多從事勞動密集型產品的生產,因此,勞動吸收能力強,在就業方麵有很大的貢獻,而且,通過中小家族企業創造的就業機會,又可使其他的社會政策目標如社會安定、平均所得分配以及城鄉平衡發展等較易達成。如在台灣地區,從1961年到1986年服務業中小企業雇傭員工的比重一直在七八成之間,工業中小企業雇傭員工的比重也達到了36%~53%之間。台灣大型集團企業所雇傭的員工,曆年來約占台灣地區就業市場至少都在5%以上,提供了很多的就業機會,且已提升到9%以上。2000年前100大集團企業造就的就業人口近90萬人,相當於台灣地區就業人口的9.18%。換言之,2000年台灣地區就業人口平均每11人中,就有1人是在大型集團企業工作。若以每位勞動人口平均扶養人口為2.5人來計算,即使扣除海外分支企業,在2000年至少有200萬人依賴服務於前100大集團的員工薪資維持生計。這說明各集團企業與台灣地區就業市場的枯榮已有密不可分的關聯。 華人家族企業擁有眾多的大型企業和中小關係企業,而這些企業又多屬於勞動密集型企業,因此也創造了大量的就業機會。在韓國,財閥是勞動力就業的容納器,同時又是具有現代素質的勞動力的培養基地。從動態的角度看,財閥帶動的投資增長和市場擴大,是農村剩餘勞動力向工業轉移的根本條件,大企業集團吸收大量的就業人員,對於維持韓國社會的穩定起到了重要作用。據統計,僅是最大的30家企業集團創造的就業機會,就占韓國就業人口的26%以上。按照傳統和法律,1997年以前韓國的大企業實際上實行的是終身雇傭製度,隻能雇傭而不允許解雇工人,這就保證了在產業結構的轉換中就業的穩定。更為重要的是,財閥對勞動力素質的提高做出了突出貢獻。在人才的培養和使用方麵,集團企業占有規模上的優勢。集團企業達到一定規模後,就可以設立研修院、訓練所等人才培養機構。韓國的財閥企業一般都有自己的人才培養機構。它們通過經辦私立大學、職業學校、職工學校來保證穩定的人才來源,同時通過現場教育、實務教育來使工人與現代機器設備相適應。另外,員工在集團內部轉行,便於學到全麵的知識和技術。
東亞家族企業在東亞經濟發展中發揮了必不可少的作用並不意味著家族企業製度是完美的。東亞家族企業製度存在內在的矛盾與缺陷。隻不過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前,東亞家族企業製度與外部環境相協調,克服了企業製度的弊端,發揮了家族企業製度的競爭優勢,使其對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表現得更加明顯。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後,經濟全球化趨勢日益明顯,東亞各國和地區的內外部經濟環境也發生變化,在政治民主化、經濟自由化和國際化的曆史大趨勢中,家族企業製度的內在缺陷也逐漸顯露出來,企業製度安排與製度環境之間的和諧性下降,出現了製度非均衡狀態,導致家族企業製度績效下降。東亞家族企業在金融危機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實際上反映了其在應對經濟全球化時的措手不及。為應對全球化的挑戰,東亞各國和地區必須加速家族企業製度的變革,建立一個既能適應經濟全球化發展又能充分保留並發揮東亞原有優勢的家族企業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