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章 3 東亞家族企業與經濟發展(2 / 3)

中華征信所對台灣地區集團企業的研究表明,與20世紀70年代初相比,80年代中期,經營紡織、食品和合板木材這三種產品的集團核心公司減少到28家,從事塑膠和化學工業的核心公司由10家增加到17家。就集團企業子公司來說,紡織公司從191家減至100家,而電子公司則從39家增至56家。20世紀80年代,集團企業子公司經營的行業中,化工、電工器材、貿易、建築、投資、金融保險、電腦、金屬製品和鞋業等八個行業增加較多,紡織、食品、木材合板、漁業和塑膠業則大大減少。同時,在經濟成長、生活水準提升的情況下,各種服務性事業,如信托、租賃、分期付款、廣告、營建、保險等行業也興起。這些企業經營行業的變化,表現出台灣地區產業結構的變動,它們的發展方向與台灣地區經濟的未來息息相關。台灣地區的產業結構升級前景,直接取決於這些集團企業對資本和技術密集型工業的投資意向、積極程度以及投資的實際效果。

3.韓國財閥的作用。

與東南亞及台灣地區不同,韓國的財閥自始至終是產業結構升級的最重要的推動者。在20世紀50年代進口替代時期,一些得益於“歸屬財產”的廉價處理和外國援助物資而發展起來的早期財閥,主要投資的是國家急需發展的替代產業,如纖維、食品等生活必需品行業。在1962年政府製定了第一個五年計劃後,在政府扶植下不斷壯大的財閥企業積極投入到勞動密集型的輕工業產品生產,如纖維製品、膠合板、假發、礦產品、電子產品、果蔬類、鞋類、煙草、金屬製品等,對韓國製造業所占的比重由50年代中期的10%左右上升到1967~1971年間的21%起了主要作用。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韓國開始大力扶植重化工業,產業重點由以往的纖維、肥料等工業向鋼鐵、造船、汽車、化學等行業轉變。在政府的扶持下,財閥的規模不斷擴張,資本和技術實力日益強大,又成為重化工業化的主要力量。不僅如此,它們還涉及保險、金融等第三產業的重要領域。沒有財閥的發展,韓國就不會在短期內實現產業結構的跳躍性升級。

韓國的產業結構升級帶有明顯的政府主導型特點,因此,財閥在推動產業升級的過程中隻是政府操縱的一個工具,自身並沒有多少主動性和自覺性。盡管如此,必須承認,這個工具還是很好地幫助政府在短期內完成了工業化所需的產業結構的升級。當然,現在韓國經濟麵臨新的轉型,缺少了政府扶植的財閥是否依然能成就驕人的業績值得關注。

二、家族企業在出口中的作用

從20世紀60年代起,東亞國家(地區)陸續實行出口導向型經濟發展戰略,在高速的出口浪潮中,出口的規模和商品結構不斷提升,出口成為其經濟增長的重要推動力。在20世紀60年代,韓國、中國香港和台灣地區的出口就遠遠高於世界乃至工業國家的平均水平,整個70年代,表5-5中所有的東亞國家都實現了出口的高速增長,即使在80年代世界經濟陷入衰退、世界出口貿易的年平均增長率大幅度下降時,東亞國家(地區)仍保持了10%以上的增長,進入90年代後,工業發達國家普遍保持平穩增長的勢頭,某些國家甚至可以與70年代相媲美。

另外,從出口規模上看,1960年東亞8個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的出口額僅為5.085億美元,在世界出口總額中僅占4.3%;而到1995年,其出口額已增至722.069億美元,在世界出口額中所占的比重相應提高到14.4%。 從出口商品結構看,如表5-6所示,亞洲“四小”的商品結構從1965年到1993年發生了較大的轉變,初級產品在出口商品中所占的比重顯著縮小,而製成品特別是機械和運輸設備在出口商品中所占的比重有較大的提高。相比之下,馬來西亞、泰國和印度尼西亞初級產品在出口商品中所占的比重下降幅度更大,製成品特別是機械和運輸設備之外的其他製成品在出口商品中所占的比重更大。

無論是韓國的財閥、中國台灣的中小企業還是東南亞各國的華人家族企業,在出口中都表現出不凡的業績,尤其是韓國的財閥和中國台灣的中小企業,成為出口的主力軍。

在韓國,財閥企業是在政府的一手扶植下發展起來的,是貫徹政府產業政策的工具。當政府在20世紀60年代初製定了出口導向經濟發展戰略以後,老財閥企業紛紛把目標轉向了出口產業,一批新財閥企業也在出口擴張的過程中成長起來。1975年,韓國政府為擴大出口建立了綜合貿易商社製度。由於其對業績和資本金要求很高,隻有少數大企業集團所屬的外貿公司符合條件,成為綜合貿易商社。1975~1978年共指定13家綜合貿易商社,其中12家都是隸屬於大企業集團的外貿公司。綜合貿易商社的成立,對於韓國對外貿易的發展起了很大的促進作用。它們通過設在世界各地的分支機構和情報網,開辟海外市場,不斷擴大出口規模。如表5-7所示,從成立以來,綜合貿易商社的出口額在韓國出口總額中所占的比重逐年上升,到1983年超過了50%。

財閥企業利用綜合貿易商社的優越地位,積極擴大出口。綜合貿易商社為本集團係列企業的出口不斷擴大,為其他公司的出口額所占的比重不斷下降。利用綜合貿易商社,財閥還壟斷了多種產品的出口。總之,憑借政府對綜合貿易商社的扶植,韓國大企業集團的出口快速增長,在全部出口中的比重日益提高。韓國30家企業集團的年出口額曾占全國出口總額的70%以上。 在台灣地區,中小企業是出口的主力軍。周添城認為,台灣地區中小企業的與眾不同之處不在於其數量多、雇傭員工多,或者營業額的比重大等等,而在於其有高度的出口傾向。根據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曆年的調查指出,20世紀70年代企業的出口傾向都在50%以上(除了1974年為42.5%以外),80年代出口傾向更高,其中1981~1984年都超過了70%,這與大企業的30%~40%的出口傾向相比,更凸顯台灣中小企業的高度出口傾向。 台灣中小家族企業分為中小製造商和中小貿易商兩種類型,1981~1988年,台灣中小企業整體的出口占全國出口值的份額大致在59.2%~69.7%之間。由於很多中小企業並非直接外銷,而是其他外銷廠商的代工廠商,出口貢獻應不止於此。換言之,台灣經濟賴以快速成長的出口貿易當中,製造業產品的出口有六成以上出自中小企業,可見中小企業對貿易進而對台灣經濟成長的貢獻。因此,若將經濟快速成長、工業與貿易專業化,以及中小企業在出口中占有重要地位等事實加以綜合觀察,可以對台灣地區的經濟發展有進一步的了解。那就是:為數眾多的中小企業利用豐富的勞動力要素進行加工出口的生產形態,發揮了比較利益原則,使台灣地區迅速發展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