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章 薪酬製度(2)(2 / 3)

4.實行地區津貼和崗位津貼。崗位津貼是國家對特殊工作崗位上的公務員給予的額外勞動報酬。公務員的崗位津貼根據崗位性質和工作條件確定。考慮到在不同崗位上工作的公務員其工作條件差異較大,因此,對在特殊崗位上工作的公務員,仍實行崗位津貼。公務員在該崗位工作時,領取相應的崗位津貼,調離該崗位後,該崗位津貼即行取消。目前,實行的崗位津貼主要有:公安幹警值勤崗位津貼,海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基層審計人員外勤工作津貼,監察、紀檢部門辦案人員外出辦案補貼,人民法院幹警崗位津貼,人民檢察院幹警崗位津貼,司法助理員崗位津貼。需要新建或提高崗位津貼標準的,由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國務院審批。

地區津貼又分為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和地區附加津貼兩種。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是根據不同地區的地域、海拔高度、氣候以及當地物價等因素確定。建立艱苦邊遠地區津貼,體現了不同地區在自然地理環境等方麵的差異。地區附加津貼是根據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生活費用支出等因素,同時考慮公務員的工資水平與企業職工工資水平的差距確定。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由中央財政支出。地區附加津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則和政策,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生活費用支出等因素,運用地方財力支出。

地區津貼製度與工資類別製度不同,它獨立於工資標準之外,單獨體現地區間的差異,並且通過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和地區附加津貼,將自然地理環境差異與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的差異分離開來進行體現,這樣做,有利於保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工資標準的統一性,有利於體現和實施平衡比較的原則。同時,公務員在哪個地區工作就享受哪個地區的地區津貼,因工作調動或幹部交流離開所在地區後就不再享受該地區的地區津貼,這樣,便於人員交流,方法也簡便易行,具有一定的靈活性。

公共事業單位的工資製度

公共事業單位因其工作性質與黨政部門不同,其工作人員的工資製度既參照公務員的工資製度又與之有所不同,有其自身的特點。

一、專業技術人員與管理人員工資製度的基本原則

1.在科學分類的基礎上,依據按勞分配原則建立體現公共事業單位不同類型、不同行業特點的工資製度,與機關的工資製度脫鉤。

2.引入競爭、激勵機製。通過建立符合公共事業單位不同類型、不同行業特點的津貼、獎勵製度,使工作人員的報酬與其實際貢獻緊密結合起來,克服平均主義。同時將一部分物價、福利性補貼納入工資。

3.建立正常增加工資的機製,使工作人員的工資水平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有計劃地增長,並與企業相當人員的工資水平大體持平。

4.在國家宏觀調控的前提下,對不同類型的公共事業單位實行分類管理,使工資管理體製逐步適應公共事業單位發展的需要。

5.發揮工資的導向作用。對到艱苦邊遠地區及在苦、髒、累、險崗位工作的人員,在工資政策上給予傾斜。同時,通過建立地區津貼製度,理順地區工資關係。

二、不同類型公共事業單位工資製度的分類管理

根據公共事業單位特點和經費來源的不同,對全額撥款、差額撥款、自收自支三種不同類型的公共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管理辦法。

全額撥款單位,沒有穩定的經常性收入或收入較少,各項支出全部或主要靠國家預算撥款,其工資構成中固定部分應占70%,靈活的部分占30%。這些單位在核定編製的基礎上,或實行工資總額包幹,增人不增工資總額,減人不減工資總額,節餘的工資單位可自主安排使用。

差額撥款單位,有一定數量穩定的經常性收入,但還不足以抵補本單位的經常性支出,支大於收的差額需國家預算撥款補助,其工資構成中固定部分應占60%,靈活部分占40%。這些單位可根據經費自立程度和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工資總額包幹或其他符合自身特點的管理辦法。

自收自支單位,有穩定的經常性收入,可以抵補本單位的經常性支出。這些單位中有條件的,可以實行企業工資製度,其工資構成中活的部分所占的比重可比差額撥款單位大一些。

三、專業技術人員的工資製度

根據公共事業單位工作特點的不同,其專業技術人員分別實行五種不同的工資製度:

1.專業技術職務等級工資製。教育、科研、衛生、農業、林業、水利、氣象、地震、設計、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技術監督、商品檢驗、環境保護以及圖書館、博物館、檔案館等公共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根據工作性質接近,其水平、能力、責任和貢獻主要通過專業技術職務來體現的特點,實行專業技術職務等級工資製。專業技術職務等級工資製在工資構成上,主要分為專業技術職務工資和津貼兩部分。

其中專業技術職務工資是工資構成中的固定部分和體現按勞分配的主要內容。專業技術職務工資標準,是按照專業技術職務序列設置的,每一職務分別設立若幹工資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