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頭山羊有大半個人高,全身裹著一層漆黑的毛皮,在月光下竟沒有折射出哪怕一絲光亮,仿佛要與周圍的黑暗融為一體,詭異而陰森。
而最引人注意的卻是山羊頭頂那兩個碩大的羊角:灰白色的羊角上,繁複卻又規則的花紋猶如年輪一般層層疊疊,在彎曲的羊角根部,左右各三個散發著神秘氣息的符號依次閃爍著黯淡的光芒,化為兩環晦暗不明的光圈,印刻在羊角之上。
還沒回過神的蘭德,耳邊又突然響起了一個威嚴而冷漠的聲音。
“人類,照看好這個小孩。”
聲音從四麵八方襲來,不停地在蘭德的耳邊鼓蕩,刺痛了他的耳膜。
“小孩?”蘭德一愣,他已經下意識的認為是眼前這隻山羊在跟他說話,不過這裏除了他,哪還有什麼小孩?
就在蘭德不解之時,他晃眼瞅見在他和山羊之間的地上多出來一個繈褓。
“這——!?”蘭德驚訝地不知所措,他可以肯定,剛才這裏絕對沒有任何東西,這繈褓是哪裏來的?
他悄悄地望向那隻黑山羊,對方那鮮紅的眼珠不移不轉地盯著他。
今晚發生的事情透著一股詭異,不過見慣風浪的蘭德並沒有太過慌亂,巨大的壓力已經在那個威嚴聲音結束的一刹,便消失地無影無蹤。
蘭德試著慢慢地靠近地上的繈褓,暗自裏卻不放鬆一絲警惕。他小心地拿起繈褓,當再一次看了看那隻黑山羊後,才慢慢揭開了緯布。
繈褓裏正躺著一個熟睡著的男嬰,他有夜色一般的頭發,精致粉嫩的小臉在微弱的光芒下透出如霜月的靜謐和純潔。
小家夥似乎發覺有人在抱他,嘟著的小嘴動了動,緊緊地依偎在了蘭德的懷裏。
……
十二年前的那個夜晚,蘭德收養了這個來曆神秘的小孩,也許是寄托心裏的慰藉,他給孩子取了一個名字——丹尼·埃瑞克·威斯爾,在古博拉德語中“破曉之光”的意思。
蘭德放棄了顛沛的逃亡,安頓了下來隱居在這個荒遠的小鎮上,並將一切交給命運。他不知道何時尖利的刺刀會再次伸向他的脖子,收割他的生命,也不無法預知自己能撫養丹尼多久,也許明天,也許後天,或許就這麼一輩子。
事後蘭德也疑惑過,當時已經心死的他為什麼會鬼使神差的做出這個看上去十分荒誕的決定,他認為是那隻紅眼黑山羊影響了他。
但從那晚之後,蘭德便再也沒有聽過這個神奇的動物說過一句話,它仿佛已經變成了一隻普普通通的黑山羊,除了品種貌似要比別的山羊好那麼一點點,以至於到現在蘭德都十分懷疑,當時到底是不是它在跟自己交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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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父親!?”丹尼輕輕地搖醒了陷入回憶中的蘭德,將他手中涼了的水杯拿了過來。
不知道為什麼,最近父親越來越容易走神了。這讓丹尼很擔心,在他眼裏,這個男人應該永遠都是睿智而沉穩的。即使是在他臥床不起的六年裏,也從來沒有像最近這樣恍恍惚惚。
其實在丹尼的內心深處,他已經把蘭德當做自己真正的父親了。十二年的朝夕相處讓他再一次體會到了親情的珍貴。
蘭德雖然臥病在床,但他並沒有放棄作為一個為人父的責任和義務,反而更加盡心地教育丹尼。
蘭德年輕的時候就是以博學和優雅聞名於上層貴族,現在雖已潦倒,但並不妨礙他將自己的知識傳授給丹尼。
丹尼在能剛說話那天起便開始跟著蘭德學古代語、數學、天文、地理、社交、貴族禮儀,甚至包括是陰謀權術在內的一切知識。
雖然丹尼覺得其中的大部分都沒有什麼用處,不過為了博得父親的讚許,他還是很認真地學習蘭德教給他的一切。
在丹尼看來,蘭德是無所不知的,仿佛他的腦子裏寄存著這個世間一切的道理;而在蘭德心目中,丹尼是他所見過最聰明的孩子,沒有之一。小家夥的聰穎超過了同齡的絕大多數孩子,他就像塊吸不滿的海綿,來者不拒,將能觸及到的所有知識統統吸收,並且能輕易的舉一反三,甚至一針見血的指出某些問題的根結,這份天資曾讓蘭德在很長一段時間裏自歎弗如。
被丹尼拉回神的蘭德又稍稍安慰了一下小家夥,便稱困趕著他回屋休息去了。
丹尼沒法,隻得幫父親換上一杯熱騰騰的開水後,便起身向自己的小屋走去。
正當他快要穿過木門時,身後突然傳來一聲清脆的破碎聲。
丹尼趕緊回頭,卻瞧見父親一臉煞白地盯著他,水杯已經摔落在地,碎成了一塊塊陶片,而父親的目光正死死地盯著他的衣服,聲音不可抑製的輕輕顫抖起來。
“丹尼,你衣服口袋裏是什麼東西?”
丹尼一陣莫名看了眼自己的口袋,亞麻的兜袋露出一角殷紅,似乎想起了什麼地恍然道。
“父親說的是這個麼?”他隨即將東西從口袋裏掏了出來。
“這是今天早上我在家裏窗沿上發現的。”
昏暗的燈光下,一朵五瓣的血槿花靜靜地躺在少年白皙的手掌上,它那鮮紅似血的花瓣上,正散發出淡淡的花香,猩甜而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