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漢太後最後的詔書,而接下來又是郭威登基,頒布的詔書,“自古受命之君,興邦建統,莫不上符天意,下順人心。是以夏德既衰,爰啟有商之祚;炎風不競,肇開皇魏之基。朕早事前朝,久居重位。受遺輔政,敢忘伊、霍之忠;仗鉞臨戎,複委韓、彭之任。匪躬盡瘁,焦思勞心,討叛渙於河、潼,張聲援於岐、雍,竟平大憝,粗立微勞。”
“才旋騑於關西,尋統兵於河朔,訓齊師旅,固護邊陲,隻將身許國家,不以賊遺君父。外憂少息,內患俄生,群小連謀,大臣遇害,棟梁既壞,社稷將傾。朕方在籓維,以遭讒構。逃一生於萬死,徑赴闕庭;梟四罪於九衢,幸安區宇。”
“將延漢祚,擇立劉宗,征命已行,軍情忽變。朕以眾庶所迫,逃避無由,扶擁至京,尊戴為主。重以中外勸進,方嶽推崇,喊雖順於群心,臨禦實慚於涼德。改元建號,祗率於舊章;革故鼎新,宜覃於霈澤。”
或許是氣氛烘托,遠在階下的劉峰,驀地想到,漢高祖劉邦,那句“嗟夫!大丈夫生當如此,彼可取而代之!”那種萬人之上,百官朝賀、四方朝賀、祭告宗廟的龐大排場,讓劉峰這個後世人,卻也有些訝然!
郭威稱己是周姬室遠裔,所以建國以大周為號,改漢乾祐四年為廣順元年。
自正月五日昧爽已前,應天下罪人,常赦所不原者,鹹赦除之。故樞密使楊邠、侍衛都指揮使史宏肇、三司使王章等,以勞定國,盡節致君,千載逢時,一旦同命,悲感行路,憤結重泉,雖尋雪於沈冤,宜更伸於渥澤,並可加等追贈,備禮歸葬,葬事官給,仍訪子孫敘用。其餘同遭枉害者,亦與追贈。
馬步諸軍將士等,戮力葉誠,輸忠效義,先則平持內難,後乃推戴朕躬,言念勳勞,所宜旌賞。其原屬將士等,各與等第,超加恩命,仍賜功臣名號,已帶功臣者別與改賜。
應左降官,未量移者與量移,已量移者與複資,已複資者量加敘錄。亡官失爵之人,宜與齒用,配流徒役人,並許放還。
諸處有犯罪逃亡之人,及山林草寇等,一切不問,如赦到後一月不歸本業者,複罪如初。內外前任、見任文武官僚致仕官,各與加恩。應在朝文武臣僚、內諸司使、諸道行軍副使、籓方馬步都指揮使,如父母在,未有恩澤者即與恩澤,已有者更與恩澤;如亡沒,未曾追封贈者亦與封贈,已封贈者更與封贈。
應天下州縣,所欠乾祐元年、二年已前夏秋殘稅及沿征物色,並三年夏稅諸色殘欠,並與除放。澶州已來,官路兩邊共二十裏內,並乾祐三年殘稅欠稅,並與除放。
應係三司主持錢穀敗闕場院官取乾祐元年終已前征納外,灼然無抵當者,委三司分析聞奏。天下倉場、庫務,宜令節度使專切鈐轄,掌納官吏一依省條指揮,不得別納鬥餘、秤耗,舊來所進羨餘物色,今後一切停罷。
應乘輿服禦之物,不得過為華飾,宮闈器用,務從樸素,大官常膳,一切減損。諸道所有進奉,以助軍國之費,其珍巧纖華及奇禽異獸鷹犬之類,不得輒有獻貢,諸無用之物、不急之務,並宜停罷。
帝王之道,德化為先,崇飾虛名,朕所不取,苟致治之未洽,雖多端以奚為!今後諸道所有祥瑞,不得輒有奏獻。
古者用刑,本期止辟,今茲作法,義切禁非。蓋承弊之時,非猛則奸凶難製;及知勸之後,在寬則典憲得宜。相時而行,庶臻中道。
今後應犯竊盜賊贓及和奸者,並依晉天福元年已前條製施行。應諸犯罪人等,除反逆罪外,其罪並不得籍沒家產、誅及骨肉,一依格令處分。
天下諸侯,皆有親戚,自可慎擇委任,必當克效參裨。朝廷選差,理或未當,宜矯前失,庶葉通規。
其先於在京諸司差軍將充諸州郡元從都押衙、孔目官、內知客等,並可停廢,仍勒卻還舊處職役。
近代帝王陵寢,合禁樵采。唐莊宗、明宗、晉高祖,各置守陵十戶,以近陵人戶充。漢高祖皇帝陵署職員及守宮人,時日薦饗,並守陵人戶等,一切如故。仍以晉、漢之胄為二王後,委中書門下處分雲。